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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 | 奔走相告,办身份证不用回老家了!@所有成都人

成都职工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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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着,盼望着

这一天终于来了

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扩至全国了!


今日,商妹儿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全市公安办证中心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新政,范围扩展至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跨省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



那么问题来了

作为在成都生活的异乡人

怎么样才可以方便快捷的办理身份证呢?




01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从2015年3月与重庆结对试点开始,目前成都市制证系统升级完成,已具备制作少数民族地区双语版居民身份证条件。


即日起,成都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扩展至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跨省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


受理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到成都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受理业务: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受理地点:符合条件的群众到实际就业、就学、居住的区(市、县)的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1、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2、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3、未办理居住证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警察蜀黍说了

“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在成都办理身份证”


不予受理的对象:


1、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等不予受理;


3、对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换领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


领证时限:省内异地办理的,领证时限为30个工作日;跨省异地办理的,领证时限为60天。(可办理邮政快递)



以前不小心丢身份证的时候

生怕被坏人拿去做什么违法犯罪的勾当

成天提心吊胆的

现在身份证也可以挂失了哦




02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从2016年3月起,成都市各办证中心设立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挂失申报申请,接收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


挂失申报对象: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在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申报挂失。


挂失申报地点:

成都市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挂失申报窗口。


挂失申报流程: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挂失申报注意事项:


1、挂失申报必须由本人到办证中心申报,不可代办;


2、挂失申报时不限户口所在地,无须手续,本人到场即可办理;


3、挂失证件分为:仅历史证件挂失(即保留最近一次办理的身份证有效)和全部证件挂失;


4、丢失或被盗的证件找回后可申请解除挂失,但解挂仅限找回的证件为最近一次办理的身份证,历史证件无法解挂。



没想到吧!

身份证丢了不但可以挂失

还有可能“自己跑回来”!

记得去办证中心qio一眼




03

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



商妹儿了解到,成都市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均设有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负责接收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另外,如果你捡到居民身份证,应该主动上交。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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