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街坊快看!自建房出新规,很严格!下月起实施
打算在村里自己建房的注意了!
下个月起(11月1日)
东莞将正式实施自建房新规!
相比之前要严格很多
具体有哪些变化呢?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加强农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民自建房建设管理
强化农民自建房施工监管
保障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
对于自建房提出了很多具体而严格的要求!
下面划重点:
1、自建房需找有资质的机构设计图纸。
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现行规范要求出具正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自建房需找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
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并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至少配备一名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3、施工企业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为雇工购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
4、限制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顶模板支撑系统,优先采用钢管、套扣、轮扣、碗扣式模板支撑系统。
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标准和规范要求搭设,限制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顶模板支撑系统,优先采用钢管、套扣、轮扣、碗扣式模板支撑系统,并按要求做好临边洞口等防护措施
5、必须使用合格的物料提升机(双轨四绳),经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砌体)应保存出厂合格证,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砌体)应保存出厂合格证,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镇街可结合实际确定送检项目和比例,现场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桩基等重点部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镇街可结合实际明确有关检测要求。
7、农民自建房施工完成后,业主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总之,农民自建房不能随意建了
以前可能随便搭一下脚手架
找几个师傅按经验建设就行了
但是,从下个月起
对于如何设计、施工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这样建出来的房子无疑更安全
相应的建设成本也会随之提升!
政府部门将应采取不定期巡查等方式
对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加强检查!
链接: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也将出台
此前,东莞法制局公布《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对农民住房出台相应管理规定。其中,很多村民关心的“在农村宅基地上改建、扩建、翻建、异地重建的个人建房”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
目前新的《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还未正式出台,下面是征求意见稿上的内容,具体出台后可能会有所不同,供参考。
这些情况可以改建、扩建、翻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可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
(一)同户(以合法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其中一人要求分户建房,且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
(二)因改变房屋功能布局、增加建筑面积,且不突破原有宅基地面积需要改建的。
(三)所分配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我市规定标准、且已建宅基地面积不超过所分配宅基地面积的80%需要扩建。
(四)原有住房属于危险住房,需要在原址翻建的。
(五)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本款中的危险住房,是指根据我国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属D级,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房。
这些情况可以异地重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异地重建的,可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
(一)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二)原有住房因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而被拆迁、总拆迁户数未达到一定规模的。
建设标准:最多4层,不能超过600平
个人建房应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原则上,住宅基底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层数不大于四层,第一层层高不得高于4.5米,第二层及以上的层高不得高于3.5米。
农民自建房相比以前要严格很多了!
村民们盖房子,要特别注意!
违规盖自建房,很可能被拆哦!
文稿来源:我们的东莞
图片:网络资料
执行编辑:董庆茹
责任编辑:陈之武
版式:林二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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