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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房租、免税费…海南企业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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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海南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2月5日,海南省政府从稳定企业用工、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强化金融支持四方面出台八条扶持措施,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
小编提示
这里所指的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于2011年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含个体工商户;八条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措施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6月30日止八条措施详文请点击文尾“阅读原文”了解。






稳定企业用工

实施援企稳岗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缓缴社保费用

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且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费时限相应放宽。未能及时办理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缴费。







降低运营成本


减免房屋租金

承租国有(含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


缓解运行压力

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自2月5日起可缓缴3个月费用。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并免收滞纳金。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自2月5日起,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减轻税费负担

减免部分税费

减免有关中小企业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生产销售用于此次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延期缴纳税款

对办理申报困难、不能按期缴税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税。






强化金融支持

给予财政贴息和担保支持

对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在人民银行优惠利率信贷基础上,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照人民银行利率的50%和30%给予贴息。对我省有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重点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省级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30%给予贴息。上述贷款的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已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帮助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适当延长追偿时限,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 商务合作:17889788819(微信同号)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热点妹

校对:热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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