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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品味的美学

文道解读 2021-01-24

衣服的品味

许多年前,大陆还有人在讨论英文里的「taste」到底该译做「品位」好一点呢,还是「品味」比较贴切。到了现在,大家似乎都已经有了共识,那就是大陆把它译成「品位」,港台则继续坚持自己的「品味」,各说各话,互不相干。在我看来,争论大可不必,因为「品位」和「品味」都分别道出了「taste」的不同面向;合在一起,便能恰好说明它的复杂内涵。


为甚么会是「味」呢?不晓得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们说一个人懂得吃,称赞他有「品味」,这自然没甚么不对。可是我们还把这个「味」字延伸到了其他范畴,从衣着打扮、家居陈设、音乐欣赏、艺术上的偏好,一直到阅读的倾向和习惯,我们一概以「味」打发。甚至找对象谈恋爱,也有人大谈「女人的最高品味就在于她对男人的选择」。难道我们判断一件衣服的美丑,一首歌的好坏,乃至于一本书的雅俗,靠的全是三寸不烂之舌吗?

当然,这只是个隐喻,我们只是以味觉去比喻这一切领域中的取舍决断,而不是真的用舌头去舔一本书和一条裙子。问题在于为甚么是味觉?我们为甚么会把味道当成这林林总总不同判断的基础呢?为甚么一个读者对某种类型书籍的喜好叫做「阅读口『味』」?为甚么一部好玩的电影叫做「充满趣『味』」?又为甚么一个喜欢高尔夫球的人要比一个摔角迷有「品『味』」呢?莫非阅读、电影和运动这三种截然不同的东西有甚么共通点吗?更重要的是,它们和味觉有相似的地方吗?

再把视野拉阔一点,便能发现这不只是西方才独有的现象,而且还是其他文化里源远流长的传统。印度人谈音乐,常常提到每一首曲子会带来不同的「rasa」,而「rasa」正是滋味的意思。中国人分析书画,时时从笔墨的浓淡说起,而「淡」正是一种味觉的类别。也就是说,不同地方的人都注意到了「味」的特性。

味的最大特性就是它的主观。同一种水果,不同的会吃出不同的反应。比方榴莲,不喜欢它的人觉得它像粪便,喜欢它的人则誉之为果王。味觉是最私密的感觉,吃到嘴里的东西,你很难告诉他人那究竟是何滋味。比起视觉与听觉,味觉与它的对象太过接近,它们的距离太过亲密;不像看一个美女可以隔远偷窥,尝一块蛋糕你非得放进嘴里不可。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都有自己的偏好;如此主观,不可分享。这便是「味」的本质。


品味的美学

味道这回事要是真的如此主观,我们又怎能批评人家没品味呢?比如股神巴菲特,听说他最爱汉堡包,到了香港,不嗜任何美食,只爱酒店对街的麦当劳。又如已故世的香港富商林百欣,虽然常常请名厨到会宴客,可是他也喜欢麦当劳的鱼柳包,平日老叫属下买一个回来让他大快朵颐。于是便有人慨叹了:这么有钱,偏偏爱上最廉价最无趣的快餐,可见富豪的品味也不见得有多好嘛。然而鱼柳包究竟有甚么不对,汉堡包又有甚么不好?假如味之于口人人有异,我们凭甚么去指责其他人的口味坏呢?

不要小看这个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品味究竟是客观还是主观的大哉问,从而引发了十七世纪以降许多大哲学家的美学讨论。

从一个珍重饮食经验,喜欢吃并且觉得吃的确有意义的人的角度来看,那一大段哲学史简直就是一个不断抛弃味道的过程,直到它真的变得很低很低。

何以致此?那是因为他们都注意到了「味」的广泛应用,发现「味」不只是种在舌头上才会发生的现象,而且还是其他一切艺术领域的基本隐喻。我们站在一幅大师的巨作面前,双眼感到无比快悦,这种感官上的愉悦与吃东西时的快感并无二致;我们听到一阕壮美的歌,双耳觉得这是言语难以形容的崇高,其言语难以形容处犹如遇上一道味道丰美复杂的好菜。你愈是发掘其他审美领域里的趣味,便愈是觉得它们原来都很像日常所说的「口味」;难怪「taste」这个字总是会反复出现在那些领域里面了。渐渐地,「味」成了哲学家探讨所有审美反应的关键入口,乃现代美学的重要课题。

然而,这又是一段贬斥味觉的历史。尽管吃东西的口味和欣赏艺术的趣味明显可比,尽管饮食带来的快感和艺术品所激发的愉悦极其相似,但是有许多大哲都对此感到不满,一来是因为传统观念,他们都不愿承认舌头是一个比得上眼睛和耳朵的高级器官;二来则是害怕饮食的口味太过贴近肉身也太过功利,有损艺术的崇高地位(也就是说,我们发现一个东西好吃也许只不过是因为我们的身体恰好需要它,感知美味也许只不过是人类求取生存的本能反应;而艺术则不应该这么功利,它应该被放在一个更不现实并且超乎生理机制的位置)。最最重大的问题在于人人都晓得吃东西的口味主观而相对,甲之美酒乙之砒霜,几乎没有一样东西会被所有人奉之为珍馐美食;但艺术可以这么主观吗?难道我们对于甚么才算得上是一件伟大艺术品的判准也能这么相对这么随意?人言人殊?不能;他们以为。

于是有些思想家便汲汲于分辨味觉之「味」及审美之味的差别了;他们试图推论,审美确实和饮食的口味相关,但又能彻底分离。尤其是康德,他精细地分析审美趣味,指出它虽然主观,却具有特殊的普遍性,与粗俗的口舌感官截然不同。不错,眼耳口舌鼻都能产生官能上的愉快经验;可是只有视觉和听觉这两个与艺术欣赏有关的经验才能提供普遍而且必然的表象。说得太深?那就不要管康德那本奥密繁复的《判断力批判》,我们来看看比较浅近的《实用人类学》。在这本小书里面,他花了不少篇幅去谈论五感,把视觉、听觉和触觉归入「很容易和别人取得一致意见」的感官,而味觉和嗅觉则属于「主观性多于客观性」的感官。这个区分的理由在于后两种感官都离它们的对象太近(触觉也离它的对象很近,但康德很奇怪地认为它能予人外在物体形状「最可靠」的「教导」),反而分散了我们对感知对象的关注。用一句大白话讲,他的意思就是味觉只能使我们注意自己肉体的感受,没有办法叫我们欣赏和沉思远距离的对象。

巴菲特吃汉堡包吃得很爽,这点毫无疑问。可是这个「爽」只是他身体上的快感,与外在对象没有多大关系。真正的艺术则不只限于肉身上的快感,它还能释放你的想象力,使之徜徉于遥远对象之上,自由游戏。吃是主观的,审美则是主观而普遍的。你不能和一个人争辩谁的饮食品味比较好,但是你绝对可以与其他人讨论艺术品之高下。来源:饮食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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