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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首推“四个一”城乡危旧房治理全覆盖

2017-04-28 浙江城乡建设

2016年以来,省、市及洞头区委区政府将危旧房治理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为尽快完成全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洞头区遵循“解危优先”原则,结合鉴定报告、实际险情、群众意愿、村庄规划和改造时效等因素,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四个一”要求(一号工程、一户一策、一起攻坚、一包到底),强势推进城镇及农村危机房的全面治理。

据悉,该区将在2016年全面排查和2017年再排查、再鉴定的基础上,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和全面梳理。深入每一幢危房、每一户家庭,现场查看危房的主要险情,了解治理改造特点、难点,选择最佳的改造方案(填表、建档),做到切实可行。同时,强化对危旧房排查建档和治理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

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将作为洞头区党委(党组)政府的“一号工程”开展,由各街道(乡镇)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危旧房排查建档、“一户一策”和治理改造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工协作,坚决克服分管领导单打独斗的现象,切实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形成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起攻坚的良好局面;包户落实,建立危旧房日常管理和治理改造工作承包责任制,将治理改造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一包到底,确保每一户(幢)的改造措施都能按预定的时间节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据了解,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将按照“主体负责、政府牵头、分类处置、解危优先”的原则,通过实施货币安置、鼓励修缮加固、施行原拆原建、提供临时安置、异地疏导、减免相关规费、开辟绿色通道、强化行政执法等多种方式,实行对存量危房和新增危房进行分类治理,提高工作实效性。

此外,该区严格要求治理进度,细化半年、全年工作目标,计划 2017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95%,201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城镇危旧房的治理改造工作;2017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旧房治理的45%,9月底前完成85%,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网格化、全覆盖的城乡住宅房屋安全巡查制度,逐步建立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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