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建立“3+X”督查机制 力促整治行动见成效
为扎实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紧扣全省整治行动“四四六”目标要求和金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立标杆、两年求突破、三年出形象”的总体目标,金华市小城镇整治办积极创建“3+X”(综合督考、专项督查、季度测评三类加联合督查等)等督查机制,认真组织督查指导服务,以问题促整改,以压力促动力,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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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督查机制,形成“合力”,落实整治职能
首先,市委、市政府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作为“经济转型升级”项目列入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明确分值权重,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属地责任;其次,市小城镇整治办根据省、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研究起草了《金华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和市直单位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等,在省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增加改造镇中村、保护传统村落、打造文化长廊等加分项目和督查整改、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等扣分项目,明确考核办法,充实工作职能;三是,市小城镇整治办为充分整合督查力量,建立了“3+X”督查机制,制定了《金华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暗访工作制度》《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媒体曝光问题督查反馈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督办反馈机制等,下达了《2017年上半年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3+X”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及纪律等,规范督查行动,提升督查力度。
02
实施三类督查,发挥“自力”,抓实整治工作
充分整合整治办集中办公人员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力量开展综合督考、专项督查、季度测评三类督查行动,推动整治工作的落实。综合督考主要是对各县(市、区)当前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主要任务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系统性督查考评。从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初,市小城镇整治办已组织4个督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各地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一轮综合督考,市委书记、副书记均作出批示,有效推进各地机构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整治行动的统筹开展。专项督查主要是6个专项工作组在日常监督指导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域性的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组织了卫生乡镇创建、规划编制等2次专项督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全市小城镇卫生乡镇创建情况的督查通报》等,以压力促动力,巩固整治成效。季度测评主要是对本年度计划达标的乡镇按照“乡镇考核计分表”逐项进行模拟评分。4月份,针对全市53个计划达标乡镇的第一次测评工作已正式启动,通过测评发现问题与差距,为整治提供建议与参考。
03
拓展督查空间,借助“他力”,提升整治成效
努力做好“3+X”中的“X”文章,有效联合市“五水共治”办、“三改一拆”办等督查力量,充分借助市级媒体、中青班学员等资源,实施联合督查、调研指导等。根据《2017年上半年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3+X”督查计划》,2-3月份市小城镇整治办联合市“三改一拆”办、市城改办等单位对小城镇范围内的治危拆违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推动了小城镇“房乱建”的治理工作,5月份还将联合市“五水共治”办对小城镇剿灭劣Ⅴ类水等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在金华电视台《正风问效》栏目开设了“聚焦乡容镇貌”曝光平台等,已实施曝光37次,根据《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媒体曝光问题督查反馈工作的指导意见》,各乡镇均在3日内整改反馈,收效甚好;从4月下旬开始,组织2017年春季中青一班的40位学员对53个年度计划达标乡镇进行调研督导,借智、借力推进整治。与此同时,我们努力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不断拓展督查的服务功能。创新开展了小城镇整治“婺江沙龙”组团督导服务活动,根据乡镇需求,利用夜间或周末,组织专家服务团到乡镇查看现场、剖析问题、研究对策,已对兰溪市黄店镇等4个乡镇开展服务,反馈情况良好。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2轮暗访,下发了23份督办单,按时整改反馈率达到100%,有效巩固了明察、曝光发现问题整改的效果。
目前,金华市各县(市、区)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督查制度机制,创新管理、自我加压,充分发挥督查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的纠偏改错、服务引导功能。如浦江县创设“望问闻切”督导工作法,严督实导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兰溪市实施“三办合一”,设立督查考核部,集中资源抓督查;武义县建立“五个结合”督查机制,磐安县建立周通报月排名机制,婺城区建立“十播实曝”舆论监督专栏等,取得了一定成效。(省整治办 推荐 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