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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017-06-05 浙江城乡建设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无偿划转直管公房的函》精神,杭州市直管公房产权自2016年4月1日起无偿划转至房屋所在区政府,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各区住建局名下。而自2016年6月1日起,杭州市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发放工作。由于杭州市直管公房历史沿革久远、产权来源复杂多样且历经多次体制改革,存在部分资料缺失的情况,难以完全按照现行不动产登记的收件要求和流程办理。再加上“营改增”等因素的影响,全市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缓慢,导致全市直管公房住户房改购房权益受到较大影响。为此,群众信访不断,强烈要求尽快解决直管公房的不动产登记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对各区直管公房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多次牵头组织市财政、国土、国税、地税等部门和各区住建局、财政局进行协调。在与各部门不断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协调,各部门除就产权仍在建设、拆迁或移交单位名下的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外,对全市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和各类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方式、业务类别、主要收件资料等事项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为此,该局以《关于全市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有关处理意见的请示》的形式,专题向杭州市政府进行了请示汇报。经该市领导审定,进一步明确: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做好全市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原则同意采用简易程序、按现状尽快办理全市直管公房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简复单还明确了该局上报的七类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情况,并明确了相应的办理方式。

  通过上述简易程序,杭州市各类直管公房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基本上得到了妥善解决,从而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各区住建局和直管公房移交单位的工作负担、税费负担。下一步,该局将根据市府办简复的有关精神,继续牵头与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理清各类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收件资料清单,为全市直管公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衔接工作。(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供稿 编辑 林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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