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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工作推进会

2017-06-23 浙江城乡建设


  6月19日至20日,全省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工作推进会在台州召开。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雪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台州市路桥区在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的视频介绍短片,台州市、丽水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厅城建处通报了全省城市安全运行情况,吴雪桦副厅长对全省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吴雪桦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遇意识,高度重视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工作。 从政治高度讲,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提升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能力水平,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责任高度讲,瓶装燃气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城市安全运营的重中之重,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责无旁贷。从危机的高度讲,燃气事故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必须加强安全防范及安全知识教育,努力避免这类事件发生。从法律高度讲,去年的杭州G20峰会及今年省厅等8部门的《关于加强瓶装燃气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将气瓶置换和信息化监管作为当前燃气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吴雪桦指出,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铁的措施,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一是强化气瓶产权置换的行政推动力度。气瓶产权置换是信息化监管的关键环节,要克服畏难情绪、坚持让利于民、注重方式方法,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破气瓶产权置换工作瓶颈。二是加快企业落实气瓶信息化标识的工作进度。各地要以钢瓶产权置换为契机,在气瓶信息化监管新模式上狠下功夫,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手段和物联网技术,建立完善钢瓶充装、销售经营信息化系统。每只钢瓶都要有电子身份证,同时要实现对瓶装燃气钢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跟踪追溯,强化对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和销售流向的全程监控。三是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燃气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牵头下,联合公安、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紧密依托属地街道和社区,加大对瓶装燃气市场的联合执法整治力度,坚持“露头就打、见瓶就抓”,保持打击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尤其跨区域非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全力推进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各市要严格按照省里明确的目标要求,倒排计划,制定方案,确保全省信息化监管工作、全省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固定充装推广工作在今年11月前基本完成。




  吴雪桦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气瓶信息化监管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专职机构,落实专业管理人员,完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各设区市燃气管理部门是信息化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杜绝部分地区的管控工作出现松散“回潮”,严厉打击违法充装、运输、销售瓶装燃气现象。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在省厅定期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基础上,各地也要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县(市、区)全面落实。同时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及燃气经营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工作失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物联网等各类媒体,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广泛宣传,使推进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固定充装、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瓶装燃气经营单位要集中学习培训,聘请专家集中授课并进行操作指导,确保相关人员掌握二维码电子标签、身份证识别、信息系统操作等应用知识和操作技能。

  会上还就下一步城市安全运行、剿灭劣V类水、垃圾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综合管廊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期间,参会代表还实地考察学习了台州市路桥区的远程监控平台、配送中心和两个液化气储配站现场。  

  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区、市)燃气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厅城建处、省委政法委基层指导处、省燃气协会负责人以及部分信息化监管系统研发企业代表等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厅城建处 供稿 编辑 林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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