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力提升城镇治理水平
自2017年1月1日《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开化县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围绕“攻坚一百天,誓创示范县”工作目标,结合国卫创建各项成果巩固和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等中心工作推进,全面开展培训宣传,狠抓《条例》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到位。该局高度重视《条例》培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多次牵头召开《条例》培训学习会。2017年1月23日,由县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环保、住建、经信、民政、创建办、华埠镇、芹阳办事处等责任单位开展集中培训学习。邀请专家授课讲学,剖析《条例》深刻内涵和具体内容。利用周一夜学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内容,逐条解读,详细分析,课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考试,巩固和提升学习效果。
(二)营造氛围,积极推进《条例》宣传教育到位。该局制定全面系统的宣传方案,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在开化电视台、开化新闻网、开化在线、开化微服务等媒体制作宣传语录和宣传片公开宣传,印制了3万本《条例》全文、1万份《今日开化》专版,制作了5万份宣传画册,组织执法队员在各大超市广场、市民广场、客运中心等地进行《条例》发放、现场宣讲和答疑解惑。利用每周创建日的契机,逐门逐户将《条例》分发到商户手中,当场宣传解释。主动将宣传触角向乡镇延伸,要求每个乡镇中队在各自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目前全县15个乡镇(办事处)已派发《条例》宣传册1万余份。全面开展《条例》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截止目前开展进校园讲课10余次,进社区教育6次,受到在校师生和广大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回应。
(三)学以致用,主动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一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在于执行。衢州市出台的《条例》内容契合地方实际,符合一线执法需求。《条例》设置的许多条款,均是日常工作中普遍存在,想管而没有充分法律依据去管理的内容,比如覆盖不严密或者带泥运行,餐饮油烟分工管理,雇人或者组队开展商业宣传等。截止目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依据该《条例》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9起,已结案16起,简易程序案件9677起,有效遏制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一线队员普遍反映这部《条例》涵盖了日常执法的大部分内容,充分彰显了《条例》的刚性,维护了执法的威严。
主要成效
(一)市容市貌明显提升。今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三区一园”建设,借助全县创建热潮,依据《条例》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影响管理秩序的问题。截止11月底,共清理乱晾晒6900余起、建筑垃圾980余处,对3967家不听劝导的商户及流动摊贩物品进行登记保存,暂扣物品8500余件,成功引导40余名长期流动经营的摊贩转型,规范桃溪路新增临时蔬菜批发市场和城东临时疏导点经营行为,有效改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乱象。共清理“牛皮癣”2.3万余处,拆除灯箱和广告牌380余块,清理破损广告360余条,清除残留广告垃圾4900余处。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范,提升该县市容市貌水平。
(二)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依据《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特别是加强油烟排放、洗车行业以及扬尘治理等方面管理力度。开展县城区污水情况摸底调查,完成534家餐饮店及25家洗车店的油烟污水排放专项调查,建立电子档案。对污水直排户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推动17家污水直排的洗车店完成了排水改造,实现污水纳管的目标。积极开展芹江、西渠及包干区内水域环境整治。拆除芹江沿岸非法私自搭建“钓鱼台”74座。配合西渠改造工程实施,强力推进西渠两侧违章建筑拆除,拆除洗衣台22处,有效改善西渠景观和水体。与住建、环保、交通、交警等单位开展城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每周定期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区建设工地下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告知书》140余份,对大棚坞工地、山海协作工地、民兵训练基地工地、下茨城区建筑垃圾弃土场、开化兴欣制沙厂等重点部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查处问题通报业主责令整改。截止目前,共开展扬尘防治专项检查80余次,检查中对14家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对8家施工单位立案查处,全县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三)犬类管理效果稳步提升。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不断加强犬类管理工作。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对城区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条例》的出台为犬类管理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执法依据。今年以来,共捕获无主犬、流浪犬只245条,处理犬类投诉事件120起,结案120起,办结率为100%。新建犬类收容所已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迁址并投入正常使用,实行定时定人喂养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新建犬类收容所的投入使用,推动我县犬类管理工作的软件和硬件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按照《条例》要求,实行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动机制,对城区交通秩序等实行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在县城主城区增设了非机动车停车位1300米,修补破损白线1500米,增设机动车停车位28个、隔离柱11根、禁停标注5组。截止11月中旬,共对擅自占用停车泊位的行为立案查处1起,处罚人行道违法停车13383起。积极落实城区停车收费工作,8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9月份开始施划收费停车泊位,拟于2017年12中旬试运行。通过《条例》的不断落实,城区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秩序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五)油烟管控水平逐步提升。依据《条例》要求,狠抓餐饮油烟等问题整改,县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和市监局分工协作,结合2015年摸排情况和2016年餐饮业油烟整改工作情况,要求各餐饮店按照《开化县中心城区餐饮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整改,配套油烟处理设施,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安装油水处理设施,餐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解决了油污阻塞下水道和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截止目前,通过各责任部门不厌其烦地进店入户工作,目前已有490家餐饮店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并截污纳管,安装率达到91%以上。第一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已经通过由环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的验收,有效减少了油烟污染问题,切实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配齐要素保障,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助推文明县城创建,全速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为建设钱江源头“大花园”,打造绿色崛起“新样板”,为让“好地方”更加出彩作出贡献。(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曲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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