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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即将正式启用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建设厅会同人社厅出台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为切实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省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启用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的通知》,由省建设厅委托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开发的“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将于2018年1月8日正式启用。
该系统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两个子系统,可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习,有效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途径,进一步扩大学习科目供给,同时还为省属单位人员提供一般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系统中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完成培训任务后可直接在系统中打印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后可在系统中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均作为今后职称评聘、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厅人事教育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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