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泰顺县全域化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泰顺县严格按照省、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以景区理念规划小城镇环境整治,以景点要求建设每个镇村,全力推广小城镇环境整治行动全域化。
环境整治全域化
一是秩序治理助力环境整治。开展以“三面八乱”治理回头看整治攻坚行动,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县共拆除违章建筑27059万平方米,共摸排出乱停乱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问题点位17586处,整治率99.28%,全县创成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9个,比例为55.6%,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开局良好。
二是治危拆违共同配合。2017年来,泰顺县共拆除违法建筑27.154万平方米,拆出可利用土地1090亩,利用率达87.4%,累计组织1800余人次参与拆违活动。全县298个行政村全部将“无违建创建”纳入村规民约,3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6000余名党员干部做出“无违建”承诺,全县群众自愿拆除和政府协助拆除率达99.5%。全县共改造农村附属房857个,统一规范安置面积超16283平方米。同时截至2017年12月25日,累计完成“三改”类面积23.906万平方米。其中,完成旧住宅区改造408户、7.79万平方米、完成率155.8%;完成旧厂区改造4个、2.266万平方米、完成率179.84%;完成城中村改造拆前改造类1042户、14.5006万平方米,拆除户数完成比例132.4%,拆除面积完成率113.29%。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638处、27.154万平方米,完成率271.54%。
长效管理全域化
一是实行网格管理。整合乡镇“四个平台”建设,集合“双创”活动(即创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无违建县),制定出台《泰顺县小城镇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把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管理网络分为四级,纵向横向交叉,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责、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管理的小城镇环境综合管理模式,并在百丈镇首批通过验收试点村容卫生、城镇秩序网格化长效管理,实行“路长、街长、弄长、河长、场长”等五长制,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点。
二是实行制度化保洁。在全县试行小城镇所在地村的环境卫生保洁“流动红黄旗”制度,进行奖优罚劣;计划对全县18个乡镇推向市场化保洁(目前已有12个乡镇推向市场化保洁),长效巩固整治成果。
三是交叉督察促整改。结合“四边三化”清洁乡村考核,抽调县综合执法局、县农办等部门对各乡镇每月督察并打分排名,每扣1分扣除县财政安排乡村保洁资金1500元。(省整治办 推荐 编辑 朱宇心)
往期精彩
历史链接:【整治】衢州“三个传承”推进历史文化古镇小城镇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