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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的纪律 当好清廉建设者”省建设厅各党支部这样做↓↓↓

浙江建设 2022-08-0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省委、省纪委开展警示教育月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建设厅各党支部开展了以“严守党的纪律、当好清廉建设者”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厅住房保障处党支部


  5月29日上午,省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了以“严守党的纪律、当好清廉建设者”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支部书记主持了本次学习活动。



  在主题党日活动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为发挥党员身边案例的警示效果,支部专门收集整理了2016-2018年全省建设系统涉及住房保障领域方面违纪违法的部分案例,并结合《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的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研讨和深入剖析。每位参加学习活动的支部党员结合处室职责和各自工作分工,谈了自身的感想和体会,纷纷表示要提高认识、严守纪律、绷牢清廉思想之弦,并对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支部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牢记职责、提高站位。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要履行党员职责,支部书记和副书记负“块”责,每个党员干部负“点”责,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加强学习、守住底线。对于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同志在全厅警示教育大会上发出的管党治党“六问”,每位党员要深刻反思,扪心自问,时刻紧绷作风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道德防线。


  三要从严要求、警钟长鸣。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谁都不能触碰,必须严格遵守,切实维护。每位党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时刻牢记,确保住房保障领域风清气正。(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住房改革与公积金监管处党支部

5月29日上午,厅住房改革与公积金监管处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月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暨组织生活会活动。会上,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意见》和《条例》,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管建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出台《意见》,是把讲政治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理念和指示要求,为新时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意义十分重要。




  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支部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要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从政治上认识、把握、检测我们的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两个维护”。任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住房改革与公积金监管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从政治角度审视工作,开展工作要确保政治和业务高度融合。

  第二,认真学习,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和《条例》,要在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做到深学深悟、常学常新,党员干部要带动处室全体人员形成好的学习风气,并在学习过程中梳理行为规范;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改革与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第三,率先垂范,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结合厅长项永丹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向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出的管党治党“六问”,自查是否真正做到遵守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表率作用。



  会议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支部建设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坚持教育常态化。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使廉洁自律教育入心入脑;

  二是坚持“一体化”工作思路。统筹谋划各项工作,坚持学习教育、任务目标、督查考核相结合,使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

  三是坚持工作制度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业务工作和支部工作制度化管理;

  四是狠抓落实执行力。支部和党员干部都要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树立身先士卒的表率意识,带头增强执行力,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住房改革与公积金监管工作中,在笃行实干中展现每一个党员有党性、有能力;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作为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敢于担当,要立足自身岗位,不断提升自身的水平与实践能力,不折不扣做实每一项工作。(住房改革与公积金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建筑市场监管处党支部

5月29日下午,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以“严守党的纪律、当好清廉建设者”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在主题党日活动上,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委开展警示教育的有关工作部署、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项永丹厅长在厅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的相关案例,并结合省法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参观活动和自身岗位职责,纷纷谈了学习心得和体会。



最后,处党支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拉高信仰天线。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补足党员干部的信念之钙。

◇二是遵守党章党规,守牢纪律底线。要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强化自我要求,筑牢思想防线。要以案为鉴,严于律己,从自身的点点滴滴做起,负好点则,管好自己。(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党支部

精彩内容

  5月29日,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党支部按照厅“警示教育月”活动统一部署,开展了“严守党的纪律,当好清廉建设者”主题党日活动。




  支部全体同志对项永丹厅长5月28日在全厅警示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认真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深刻剖析了《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例。支部每一位同志按照项厅长发出的管党治党“六问”及四点要求,结合本职岗位,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廉政风险进行再梳理,就如何当好廉政建设者谈了认识和体会。




  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党支部书记冯峰要求:全处每位党员和干部都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全身心投入到当前这项重要活动中去。


  ※一要以案为鉴,以人为镜,用身边的事来教育警醒身边的人,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牢记前车之鉴,吸取教训、自省自警,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要加强学习,深刻反思,认真学习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守廉洁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秉公办事,严守底线,认真实施“清廉住房城乡建设”意见,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真正融入到 “清廉住房城乡建设”的方方面面,更好地体现“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强化服务,按章办事,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守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底线。(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省整治办党支部


  5月30日,为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省整治办党支部赴义乌市、浦江县开展以“感受真理力量,传承清廉家风”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在义乌市分水塘村陈望道故居,党员们深刻感受了“信仰的味道”。陈望道孜孜求学、立志救国,柴房译书、传播火种,参与建党、投身革命,给了党员们真真切切的精神冲击。党员们纷纷表示“信仰的味道很甜”,以后将更加不忘初心、坚守信仰,努力为我省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添薪加油。




在浦江县“江南第一家”,党员们接受了清廉家风家训的洗礼。在廉政教育基地,党员们面对着党旗,神情专注,坚毅果决,握紧拳头重温了入党宣誓。党员们纷纷表示“100-1=0,这个1就是廉政”,一定坚持“廉”字当头,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交际圈,注重在以德修身上做示范、在廉洁自律上做表率。



一天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鲜明,效果显著。省整治办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加强党支部建设,着力打造温暖的党支部、奔跑的党支部、清廉的党支部,为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省整治办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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