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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整治办组织召开美丽城镇建设标准研讨会
6月12日,省整治办组织有关小城镇领域专家,召开了美丽城镇建设标准研讨会。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省社科院、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专家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开展美丽城镇建设正当其时。这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有为之举,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具体行动。
专家们认为,开展美丽城镇建设是我省的又一项创新和亮点工作,必须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要突出引领性和创新性,高品质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性解决影响和制约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长期性、根源性问题;要突出以人为核心,在小城镇这个“熟人社会”里打造镇村生活圈;要突出分类指导,通过特色化供给来促进小城镇专业化生产;要体现可操作性,建设标准必须有指导意义和针对性、方向性。与会专家还就美丽城镇建设标准和评测办法提出了建议意见。(省整治办 供稿 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