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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提前完成棚改三年攻坚计划

浙江建设 2022-08-03


  2017年5月,国务院确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棚改三年攻坚计划。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抢抓历史机遇,强势推进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并在前期确定的三年开工棚户区改造47.1万套目标任务基础上,纷纷自加压力,提出“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目标。2018年至今,全省累计开工棚户区改造54.04万套,完成棚改三年攻坚计划的114.7%,提前一年时间完成任务。尤其是2018年,我省开工棚户区改造40.6万套,完成国家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的139%,开工率位居全国第一,温州市还成为首批国务院棚改激励的12个城市之一。


一是科学编制三年计划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省建设厅积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部署各地区开展棚改三年攻坚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地区全面摸清棚改底数,并按照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要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科学安排改造时序,确保三年计划顺利实施。


温州瓯海新城改造前后

二是提前落实年度计划


  要求各地紧扣棚改三年攻坚计划,提前3个月左右时间细化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并要求同步落实计划开工项目清单,明确项目所属县(市、区)、具体地址、实施主体、开工方式、建设规模等。同时,每年年中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各地开展棚改计划评估与调整,为年度计划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三是全力保障资金需求
  一方面,督促各地切实加大棚改财政资金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各项补助资金,并落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另一方面,根据棚改融资政策要求,积极搭建平台争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棚改专项贷款,争取国家棚改专项债券额度,努力解决棚改资金缺口。


宁波居敬小区改造前后

四是严格开展督查检查


  建立通报反馈机制,每月向各地区反馈棚改实施进度,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每年6-8月份,由省建设厅领导带队,实地前往棚改任务量大、进展缓慢地区开展专项督查,充分引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切实加快了实施进度。同时,针对棚改政策调整带来的系列挑战,密集开展调研,研究解决的对策建议。(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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