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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创建评价办法讨论会召开

浙江建设 2022-08-03



  12月10日,省美丽城镇办组织召开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创建评价办法讨论会。部分市、县(市、区)美丽城镇办、乡镇(街道)及有关专家参加会议。



  围绕可行性和合理性,参会人员对《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6大项共性测评指标和都市节点型、县域副中心型、文旅特色型、商贸特色型、工业特色型、农业特色型等6类个性测评指标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突出客观性、科学性和差异性。



  下一步,省美丽城镇办将根据本次讨论会意见对评价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省美丽城镇办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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