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19条举措落实建筑工地复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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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衢州市住建局制定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复工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方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做好预案、严防死守,坚决打赢建筑施工领域“防疫情、保平安”攻坚战。
一是2月9日24时前不得复工,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安全生产检查、未经属地建设部门批准同意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烧等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五个一律”做细疫情排查一是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体温,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发现疑似病例一律停工,并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按照“所有市域外来衢返衢人员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五是对出差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两严两禁”抓好现场管理在认真落实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保障的基础上,抓好两严两禁: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五张表格”强化行业监管一是按照“一工地一方案”要求制订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经各区块建设部门全面评估通过后方可复工;二是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复工前全面到位,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用工计划表报属地建设部门;三是详细了解人员籍贯、近期旅居史、人员接触史和身体状况,建立“一人一档”表,每日上报属地建设部门;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防疫措施,安全生产条件、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条件和防疫防控措施经过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后,向属地建设部门提交开复工申请表,经确认符合复工条件后方可复工;五是各区块建设部门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文件精神传达和数据统计工作,每日16:00前按要求汇总上报当日动态及其他重要信息。(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