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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建设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丽水市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市建设局高度重视、全力抗击,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五个更加”“一个赛跑”“三个不”的目标要求和市委常委会“五个必须”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构建“三张网络”,全力阻击疫情
织好疫情防控网,强化建设防疫工作。为做到有力指导规范全市建设系统“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丽水市建设局于1月28日出台《丽水市建设系统“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措施的指导意见》,针对环卫行业防控管理、废弃口罩防控管理、城市公园防控管理、城市供水防控管理、污水处理防控管理、燃气行业防控管理、建筑工地防控管理、小区物业防控管理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全面升级建设领域管控措施,精准织密建设领域防控网络。在此基础上,发挥党员先锋,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目前已有128名在职党员干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报道,积极支持、配合、服从街道和社区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织好工作纪律网,严肃内部疫情防控。按照上级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调度上岗人员,每日提前做好上岗干部职工情况(体温情况、有无聚餐、外出情况等)核查,倡导网上办公、掌上办公。落实专人做好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消毒,加强进出人员检查,每次进出测量体温,确保群众及干部职工健康安全。
筑实“四个基础”,加强行业管理
强化重要公共场所防控管理基础。及时对环卫中转站、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卫生、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及时做好场所垃圾的分类和清运;取消公园内举办文化展览、科普教育、集庆展会等各类活动,关闭公园内展馆等封闭式场所及各类游乐设施,防止人员聚集;积极开展防疫宣传,合理劝导市民戴口罩出行。
强化供水供气防控管理基础。加强城市供水安全防控。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疫情期间安全供水应急处理机制,严防发生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确保供水安全。加强燃气行业安全防控,要求燃气公司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配送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营业厅、供应站点、运输车辆和工具的消毒和卫生保洁工作,积极推广网上缴费(充值)方式,并加强气源组织和调度,确保燃气正常安全供应。同时主动对接沟通交警等部门,明确通行证审批流程,确保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畅通无阻。
强化小区物业防控管理基础。积极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物业企业采取形式多样的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宣传,提升业主自我防控和保护能力,加强物管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加强小区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洁。针对莲都区辖区内各物管小区的消毒液严重短缺的问题,省市区协同推进,全力筹集到1400斤消毒原液和3箱漂粉精片,莲都区27家物管企业陆续对95个物管小区开展消毒工作。
创新“三项服务”,助力疫情防控
加强隔离家庭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市建设局于2月4日印发《丽水市“冠状病毒肺炎”居家医学观察隔离家庭排水设施管护指导意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排水管道检查、消毒处理等方面提出7条指导意见,并进行广泛宣传,指导保障隔离家庭排水设施洁净有序运行,积极有效应对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服务。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证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月3日起,市建设审批窗口暂停现场办理业务,全面推行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及时对外公布办事指南。疫情防控期间,窗口提供网上受理、电话预约、电话咨询及网上咨询等服务。针对确有现场办事需求,不能延后办、网上办的,待进行预约成功后,将合理安排办事时间,减少群众在大厅内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截至2月4日17时,窗口共办理电话咨询5件、“网上办”1件、“掌上办”1件。(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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