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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实施社会救助家庭主动住房保障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温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针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家庭开展公租房主动保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温州市委市政府将做好社会救助家庭住房保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作来抓。今年4月11日,姚高员市长在全市“三强二促”会议上对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各(县、区)要加快做好全面排摸,列出清单名册,对符合条件而未实施保障的社会救助家庭在4月底前全面落实保障,并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市住建局成立了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困难主动保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4月底前顺利完成。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主动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及时获取社会救助家庭的名册清单,在防控新冠病毒战“疫”任务紧张和繁重情况下,采取多措并举,加班加点,依托大数据分析、人工筛选、社区排查等方式进行精准摸排。全市共摸排城镇低保家庭8154户、低边家庭1883户,其中已经实施公租房保障低保家庭有3609户、低边家庭有769户;未实施公租房保障的低保家庭4545户、低保家庭1114户,经审核后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新增公租房保障低保家庭1470户,低边家庭185户。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克服疫情影响,通过上门服务、线上线下、先保后补等方式,及时做好低保低边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1655户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保障。同时按照“动态监管、即时保障”的原则,对社会救助家庭建档立卡,加强动态监测,发现社会救助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明确在1个月内予以住房保障,实现公租房主动保障全覆盖。(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