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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更加重视城市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要求,积极适应城市建设管理的新形势,既要重建设更要注重管理。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导向,善于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在细微处见功夫、见质量、见情怀,不断增强群众的体验感与舒适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窗口”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打造“整体大美、浙江气质”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要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城市数字化精细化
围绕“整体智治、惟实惟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不断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下一步重点注意把好三个重点,即:第一,应用场景不能简单从线下搬到线上,应当在原来平台系统的基础上以数据共享、多跨协同思路进行迭代升级。第二,充分认识到平台系统建设的基础是数据,要进一步明确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字的实时性、覆盖面和鲜活度。第三,要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建设并完善更多更好的应用服务场景。
三要为省级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建设提供好借鉴
坚决贯彻落实郑栅洁省长、陈金彪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副省长等省领导的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间运输和末端处置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突出对“黑车”以及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要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加快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并不断提升末端处置能力。
四要更加重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的整改责任,确保排查、发现、整治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要善于主动发现,切实强化人技结合,建立健全发现机制。要压实属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实现排查全覆盖。要健全工作台账,明晰所有点位的具体位置、垃圾成分、堆放年限、堆体规模、整治方法以及责任人等信息,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厅城管处、省垃圾分类办参加督导调研。(厅城管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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