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赴华人员远端检测要求的通知
根据国内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自即日起,自阿富汗出发赴华人员均需在中国驻阿富汗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双核酸检测”,不再进行“核酸抗体双检测”。具体如下:
一、检测步骤
1、登机前48小时在我馆认可检测机构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
2、登机前12小时在我馆认可的另一家检测机构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二、检测机构
目前我馆认可的检测机构为:
1、CITYMEDICAL COMPLEX (CMC)
位于喀布尔市第四区 Kart-e-Parwan Square
电话:
+93780606060
+93786686864
+93782929292
邮箱:
info@cmc.af
admin.finance@cmc.af
2、ZAINNABI NOSHER MEDICAL LABORATORY(ZNN)
位于喀布尔Central Electronics Market,Main KololaPoshta Road,Between Street 3 and 4
电话:
+93777771955
+93777771956
邮箱:
zaindxb2015@gmail.com
naqib.osmani@znnlab.com
三、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中国公民通过微信搜索并下载“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护照、行程、检测阴性证明等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记的绿色健康码。
非中国公民可通过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登录健康声明书网页版(https://hrhk.cs.mfa.gov.cn/H5/)在线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记的健康状况声明书。
四、重要提醒
1、此次调整系对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多个因素做出的安排,将视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动态调整。
2、我馆所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仅限离阿赴华时使用,拟乘坐中转航班赴华人员还应就查验检疫、隔离观察、健康码等要求咨询中转地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