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昂 | 战马希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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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到这个马场已经第三天了,头两天紧着收拾,我的朋友赵萍夫妇把我扔在这里后,就回北京上班了,他们倒是很想留下来,但没有办法。我做好了在此久留的准备,带了过冬的所有的衣服:两件可以套穿的长短羽绒服、羽绒裤、羊毛帽子和手套、保暖内衣,UGG的雪地靴,两只电热水袋,一大包暖宝宝,还有同仁堂感冒冲剂。
就算这样,屋里还是一天比一天冷,这个马场原先住人的有三间房,正中央比较大,兼做厨房客厅,左边是卧室,里面砌了土炕,右边是杂物间,现在也空着。马场已经很多年没人住了,十几个马厩空空荡荡,草料还堆在墙角里,但是一匹马也没有了,这是个弃用的马场。
采暖靠烧煤,赵萍夫妇走前帮我用皮卡拉了一车煤,堆在杂物间,她说够我一个冬天烧的了,我跑到这里,对他们来说完全是个额外的负担,但他们还是安排了一个男孩两三天给我送一次吃的。
“他叫哈斯,哈尔滨的哈,斯,斯人已逝的斯,我老公的亲侄子,小孩儿挺好的,会骑摩托。我已经把你的手机号告诉他了,放心,离这里五公里有联通的信号塔,你虽然上不了网,手机基本上是通的,但你最好还是把手机总是放在窗台上。”赵萍临走前嘱咐我。
赵萍的丈夫是个话不多的内蒙男人,他在北京做IT系统工程师,赵萍是个图书编辑,他们是我来到这里的缘由之一,先有一个熟人引道儿,这样才能找到合适的地方。
第三天一大早,屋外传来轰隆隆的摩托声,我正坐在烧得热乎乎的炕上打盹儿,炕是赵萍她老公临走前帮我点着的,他让我记着每天添三四次大煤块,保证总有燃料,我给手机定了闹钟来提醒自己,所幸一直没熄火。
摩托上坐着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孩,手长脚长,脸也是细长溜的。他解下后座上的纸箱,抱进屋里,而后脱下蒙古大靴,坐到炕上,把纸箱打开,先提出一大罐农夫山泉塑料桶装的鲜牛奶。
“奶奶自己做的肉干,炒米奶豆腐,这一大块砖茶,给你煮奶茶用,血肠,奶皮子,留着慢慢吃。奶奶早上现烙的饼,她用棉袄包着,还是热的,你先尝尝,我这就去烧壶奶茶。哦,车上还有一大块羊肉,我帮你收拾好,做个清汤羊肉。”
哈斯跟个织布梭子一样,在屋子里来回穿梭。到屋外洗干净了另外一只烧水壶,放到火炕边的煤炉上,把牛奶倒进去,找出来两只搪瓷缸,待奶煮沸后,放进去掰下来一小块的砖茶,又滚了几滚,最后撒进去一小把盐。
“离这里最近的镇子是哪个?”我问。
“杭锦旗,我们这里属于巴彦淖尔市,在黄河边,哪天您想去看看黄河,我可以来接您。”
我不想去看黄河,在郑州和陕西潼关分别看过两截黄河,乏善可陈。
“最近他们在河边挖一个古墓,我舅舅三天两头跑一趟,去收东西,让我也跟着学习学习,可惜我看不懂。”他摸出脖子上挂着的一个串儿:“这是古墓里头出来的玉管,辽代的。”
“这么多根,一定很值钱。”
“你要不要,我分你一半儿,太长了。”哈斯说着就要解开穿玉管的棉绳,被我拦住了。
哈斯长着内蒙男孩特有的细长的眼睛,我太久没跟这个年龄段的男孩打交道,有点儿拿不准该聊些什么,他跳下炕去准备炖清汤羊肉,汤做好后,拿起扫把开始扫地。
我们又聊了几句天,他就走了,要接他舅舅去最近挖出墓的那个村子收几只碗,得趁天没黑到那地方,省得迷路,听起来他像是要去南美。
如此,哈斯每三天给我一次吃的,很有规律,我需要什么东西,就写个小纸条,让他帮着到杭锦旗上的小超市去买,我们越来越熟了,渐渐地,盼着他来成了日常的期盼,托他买的东西,也有了洽洽瓜子、有友泡椒凤爪跟米老头等小零食。
这期间,赵萍来了两次电话,问我安顿得如何,习不习惯,还需要什么。妈妈也打来电话,断然不敢告诉她我独自一人在内蒙的荒郊野外居住,敷衍了几句,匆匆挂了电话。哈斯告诉过我,沙漠离这里只有五六十公里,北边,西边,都是,夜里的风携裹着沙子,一层又一层细细的黄沙落在窗沿上,然后是傍晚的雾,雾笼罩了进入马场唯一的路,还有周边荒废的草地,露出干枯草根的旷野,没有一样事物是略微有点生气的。
哈斯到来的时间没有任何规律,取决于他去别的地方顺不顺路,他好像整天都骑着摩托跑来跑去,一刻不得闲,一会儿跟同学去喝酒,一会儿把一只生病的羔羊送到兽医那里。他帮我的手机下了几首蒙语歌,告诉我说,内蒙比腾格尔好的歌手有的是。
有一天晚饭后,雾气照常升起,我坐在炕上看窗外,这个屋子像是被裹在一整块棉花糖内,突然间,一辆摩托车冲了进来,马达声也许有,我戴着耳机,隔着窗听不到,哈斯来了,他能在浓雾中认出这条崎岖小路,已经够厉害的了。
他下了车,背上斜挎着只马头琴,很快挑开帘子,踉跄着进来了。
“我喝多了。”他把马头琴放在墙角,脱下靴子上炕,脸特别红,带着歉意。
我给他倒了杯我自己煮的茶,没有奶,纯砖茶,黑乎乎的,但也胜过喝白开水,他喝了一口,满嘴酒气,几乎是直视着我。
“你洗脸了吗?”
“没有。”我没告诉他水管冻住了,我一直在用存在水桶里的水。
他伸过来手,帮我抠掉了眼角上的眼屎,修长之极的手指,抠得又轻快又灵活,这个动作吓了我一跳。我没过告诉哈斯,有一天夜里一点多,我从睡梦中醒来,外边浓雾密布的雾里,传来了一声惨叫,不深不浅,但清清楚楚。我起来,在窗台上摸到了手机,拨了哈斯的手机,但没等到拨号音出现就挂掉了。
我只能把脑袋紧紧地埋在被子里,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
哈斯随身还带着一壶喝剩的闷倒驴,把我的茶泼到地上,我们开始你一口我一口地喝,我本该拿出肉干来招待他,但是吃完了,奶皮子和干奶酪也都没了,我的食量惊人,吃了睡睡了吃,中间没有分界线。
喝到高兴的时候,哈斯跳下地去,拿起马头琴,但他给我拉了特别悲伤的一个曲子,唱得特别投入,他完全被那个曲子吸进去了,包括容貌,包括灵魂,他脸上幻化出三个年龄段的表情:孩子,少年和中年男人,那里面混合了纯真、无辜、丰富和痛苦,然后它们像沙漏一样统统消失了。
那个曲子足足有十分钟,哈斯拉完站了起来,说自己要回家了,他背起马头琴,回到雾里去骑他的摩托,我目送他的背影离开,所谓背影其实只有一秒钟,随着他被雾吞掉,独处的凄怆猛然袭来。
好在闷倒驴的后劲极大,我锁好门,便瘫倒在炕上睡着了,那一夜四周静寂无比,连风声都变小了,到这个地方后的,我第一次进入深度睡眠,一直到天亮。
起床,在屋外刷牙,我采用了流动厕所掩埋法,一天用铁锹刨一个坑,上午的雾散了大半,阳光照着这大片空旷的所在,今天的坑还没刨,总是吃奶制品和肉,缺乏蔬菜水果,让我没法匀速地每天刨一个坑。
又在一块新鲜的地上刨了一个坑,蹲下,许久都没有成果,风刮着屁股跟脸蛋,正在跟自己生气,从马厩的方向传来奇怪的声响,那声音开始的时候偶然来一下,之后便持续不断,像是有谁在扑腾翅膀,马厩不在视线之内,只好提上裤子后,去往那里查看。
扑扇翅膀的声音来自马厩的其中一间,在那一整排马厩接近尽头的地方,一阵灰尘从那里扬起,如炊烟直上天空。
我战战兢兢地往前走,摸摸口袋,手机没带。我早几天就检查过,那些残留的草料当中,并没有流浪汉或别的什么活物掩盖其中,只有一两只冻死的过路的鸟,身体早已经硬邦邦,天冷得太快,连腐烂的机会都没有。
背对着我的是一个浑身上下都裸着的陌生人,背上长着巨大的翅膀,一只翅膀已经支开,正努力扑闪另外一只,让它支棱起来,无奈那只翅膀好像受伤了,无论如何张不开。
“谁?”我冲他喊道。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脑袋和五官是有的,但是不是一张人的脸,是马的。
大早上的看到这东西真是突兀极了,就算是马,也是很漂亮的,淡褐色的脸,沉静而不无忧伤的大眼睛,他看着我,这是个带翅膀的人马,由胯下那一坨看来,是个男孩儿。
他呼出来一口气,脸上结着厚厚的霜,赤裸的身体冻得瑟瑟发抖。
“你听得懂我的话?”我问。
他垂了一下头,算是默许。
“你从哪儿来的?”
“马头琴。”他居然说话了。
“马头琴?”
“我是马头琴的伴生物。”他回答说。
天气太冷了,我们在这里聊天实在不合适,我让他跟我一起回屋里去,他看起来比我高一个头,翅膀又有同等的高。他把翅膀收起来,紧贴在背后,所以,翅膀不会阻碍他走进我的大屋。
我起床后,又给炕添了几块煤,现在屋里热极了,我挑开棉门帘让他先走,他犹豫了一下,又看了我一眼,才跨了进去。
我从我的被褥当中抽出一条灰色带暗红条纹的线毯,递给他,让他裹上,看起来他身上并不太脏,没有多少灰,不像是长途跋涉而来。
他拿过毯子裹上,侧坐在炕沿上,低垂眼睑,我让他喝热水,他喝了几大口,我问他饿不饿,他点点头,家里还有昨天煮的两只土豆,我拿出来,放在碗里,端给他。他大口大口地吞下,连皮也不用剥,像是饿坏了。土豆的块头并不小,他两三口一个,露出了洁白整齐的两排马齿,他一边吃一边打了个喷嚏,鼻子里冒出热气。
吃完土豆,他看起来好多了。
“你躺下来要不要睡会儿?炕热乎乎的。”我问他。
“睡觉?我站着睡。”他看了我一眼,又有几分局促地低下头去。
“对,马是站着睡的,你叫什么?”
“希恩,我是战马希恩。”
“老家哪儿的,父母是谁?”我接着问,白天刚刚开始,我们有大把的时间聊闲天。
“我说了,我是马头琴的伴生物,哈斯的马头琴。”
“你认识哈斯?”
他摇摇头,我还是无法理解伴生物这个名词,他是如何从一把琴发出的声音中,由抽象的声波转化成实有的物理存在。
我做任何东西都笨手笨脚,做个疙瘩汤到处都洒满了面粉,但没人指责我,希恩把我当个英雄一样崇拜,因为我把加了一点水的面变成面疙瘩,再扔到沸腾的水里,加入揉碎了的西红柿,咕嘟咕嘟煮完后,出锅前加点盐就能喝了,他喝了两大碗,以及一整块干饼,吃完饭他负责洗碗,还扫了地。
这一天外面没有风沙,也没有雾,阳光照在大半个炕上,屋里呈现了祥和安宁的气息。
希恩裹着两条毯子去门外,他没有裤子,我让他裹上一条略薄的毯子,用我的一条围巾做裤带。再披上之前那条厚的线毯,把受伤的翅膀裹在里面养伤,露出半条胳膊,但他还是喜欢光着脚。
他说去把院子里收拾一下,将乱七八糟的柴草堆重新堆放一遍,最后裹上塑料布,压上几根看起来重一点的木头。他在杂物间找到了钉子和锤子,把入门处的棉帘子重新加固了一下,省得被大风吹得几乎要掉下来。一个下午他都在院子里忙碌,接近傍晚的时候,风吹起了他头上的鬃毛,让他看起来略微有一点点沧桑。
他进屋喝水的时候我问他:“你是怎么学会这些家务事儿的?”
“每次我从马头琴的声音里跑出来的时候啊。”
“每次?”
“次数不多,我是匹年轻的战马,经历得太少了。”
“为什么说你自己是战马?”
“我们本来就是战马,我们是为了打仗而存在的,然而很久都没有战争了,也没有地方愿意饲养一大群战马,我们只好变成马头琴的伴生物。”
“相当于战马的鬼魂?”
“胡说,我不是活得好好的吗?还有翅膀呢,虽然也没什么用,整天背在背上累得要死。”
他翅膀上的羽毛比起先前顺溜了一些,隐隐约约发散出一丝幽暗的光泽,那是久居深山、时不时还可以在水潭中洗洗羽毛的鸟,才能发散出来的光泽。
我们一起住在用厚厚的土墙打起的老房子里,严冬特有的寒气跟我们只有一墙之隔,我再也没有哈斯的消息,给他打电话,总是不在服务区,我不得不联系赵萍,让她给哈斯家里打个电话。
没过会儿,赵萍的电话打了回来。
“哈斯一家快要疯了,乱成一锅粥,说是那孩子失踪了。”
“失踪了?”
“前天下午,他出去吃同学的喜酒,当天晚上就没回家,开头家里以为他喝多了住在同学家,昨天同学说,他吃完喜酒当天晚上就骑着摩托走了。”
“他来了我这里,是喝多了,还带着马头琴,但呆了一会儿就走了。”
我一边打电话一边盯着希恩,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哈斯给我拉了一曲马头琴才走的,第二天,马场里就莫名其妙地出现了战马希恩,他口中所谓的马头琴的伴生物。
“那他有可能在离开马场的路上出了什么事儿了,那条路不好走,他又喝了那么多酒,我赶紧再打电话给他家里沿着路去找找,说不定只是受了伤。”
赵萍匆匆忙忙挂了电话,我也没有机会说希恩的事,他一直低着头发呆。
“把你从马头琴里拉出来的那个小伙子出事儿了。”我说。
他没吭声。
我穿上我最厚的那件羽绒服,戴上围巾手套,套上雪地靴,打算出门去找哈斯,也许他出事的地点,就在离开马场的路上,我要赶在他的家人到来之前找到他。然而我不但没有摩托,也没有马,这匹号称战马的马,是没法骑的。
“我可以替你去找,”希恩走到我跟前说:“我跑起来比你快。”
“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了也没什么用。”
“你能认出来他吗?”
“这四下里荒郊野外的,不会有第二个人躺在地上。”
“你还没去,怎么知道他躺在地上?”
“十之八九是这样的。”他说,然后掀开帘子往外走。
我跟着他出去,外边扑簌而强烈的风,像一排利剑迎面击来,睁不开眼睛,也看不清路,一张嘴,满嘴都是沙子。不远处模模糊糊的希恩的背影,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很快也没有了。
走出马场不到五百米,我就迷路了,这才想起忘了带手机,充完电用没一会儿电池就空了的iPhone4s,也没什么用。
我往风沙里喊了几声:“希恩——希恩——”
没有任何回音。
站在灰蒙蒙的路上,四周既空无一物,我只好回去,给赵萍又打了个电话,她说她也在等消息,让我别担心,说这个哈斯从小就是调皮捣蛋好野的男孩儿,说不定跑到哪个朋友那里继续喝几天酒,睡几天大觉。
我权当这是最好的结果,坐在炕上等任何好的和不好的消息。
下午过后,开来了两辆皮卡,一辆越野车,车上下来一大群男人,一个个风尘仆仆疲乏不堪,进屋后,为首的年长者跟我打招呼,说他们都是哈斯的家人,他是哈斯的舅舅,也就是那个到处下乡收文物的舅舅,长着两撇小胡子,身形像个门板一样。
他说家里从昨晚得到消息后,彻夜找他,沿着马场的路一路找,又分头到四处去,带来的手电筒电都耗空了,没有任何踪迹。
“你们在路上,有没有碰到一个长得像马的人?”我问。
“什么人长得像马?”哈斯他舅舅的神情突然紧张起来。
“他也去找哈斯了,上午从这里去的。”
“你见过他?”
“是的,他说他叫战马希恩。”
“完了,”哈斯他舅舅颓然坐下:“完了,完了……”
“完了?”
他转头去跟其他人用蒙语说了几句,那些男人围拢上来,他们开始用蒙语激烈地讨论起来,屋外又一辆皮卡开来,下来三个年岁不等的男人,年纪最大的那个面容仿佛老年版的哈斯,也是身量修长,脸颊修长,舅舅上前跟他说话,不及说完,那老汉子竟情绪失控,放声痛哭。
“儿子没了,不难过才怪。”有人悄悄在我边上说。
“没了?”
“这个马头怪一出现,肯定人就没了。”
“马头怪?”
“马头怪一来,肯定得有个人没了,不是第一次了。”
我心里大惊,战马希恩在他们眼里就是马头怪,是取人性命的怪物,我居然和他在一个屋檐下住过,他出门后至今没有回来。哈斯的父亲哭泣声停止后,哈斯的舅舅上前跟他又说了几句,随后舅舅便招呼众人驾车离去,外边灰尘滚滚,这些男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留下了海量的烟蒂和浓厚的体味。
他们走后,我才在墙角发现了一只塑料袋,里面有不知道是谁落下的吃的,一袋奶皮子和一袋外卖打包的羊肉烧麦,我将烧麦用筷子夹出来,用搪瓷碟子放在炉子上煎,羊油片刻便滋滋滋地冒出来,香气袭人,我接连吃了好几块,缺乏油水的胃得到了滋润,人也暖和了起来。
吃完东西,把门窗关好,准备睡觉,开着一盏灯,外面的风声比白天还要猛,窗玻璃上蒙着一层浓浓的雾气,几乎什么也看不清。临睡前,我又添了几大块煤,把炕烧热,羊肉烧麦从我的食道下行走到胃,羊肉渗到各个细胞,又在滚烫的炕上被煎出来,发出轻微的滋滋声,不认真听觉察不到。
在亮着灯的屋子里躺着,躺在被子里,听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汇聚。
灯泡用的时间太久,大风在荒野中刮过电线,让电流极度不稳定,灯泡也发出不肯好好工作的杂音,我只好起来把灯关掉,周围笼罩在死一般的暗和黑里面,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突然被什么惊醒,是一束光,比探照灯还亮,将窗子上的玻璃照得透亮,连带整个屋子。
我坐起来,向外看,光源几乎看不清楚,看得到正下着雪,有两个人正向这边走来,其中一个是长着马头的希恩,他走在前面。
他使劲捶门,我套上裤子外套,下炕去开门,他们裹挟着风和冰碴儿进入屋里,另外那个人是哈斯,他看起来跟我上次见到他的差别不大,除了眼睛周围有浓浓的黑眼圈。
“哈斯,哈斯回来了?”
“可算找回来了。”希恩跟我说,一边拍着身上的雪,他的鬃毛,眼睫毛和翅膀上也挂着雪花,走到炉子前烤手。
“什么事也没有,让你们白担心了一场。”哈斯带着歉意跟我说,不解为何,他的笑容跟以往有些不同。
既然哈斯没事,我当然也放松下来。
“你遇到你爸爸还有舅舅他们了吗?他们去找你了。”
“遇到了,我告诉他们,让他们先回家。”
“你也不回去看看奶奶。”
“奶奶?”他说:“奶奶好着呢,我刚跟她通完电话。”
“那就好。”
他脱下鞋子,跳到我炕上,直接钻进我的被窝,大声嚷嚷:“冻死了,冻死了。”
我过去抓起他的手,想帮他搓热,然而他的手冰得像零下十七八度的铸铁,搓了半天,不管用,我一边使劲搓,一边对着他傻笑,我有失而复得的欣喜,不知道在高兴什么。
“你在哪里找到他的?”我问站在那儿烤火,还把两只翅膀直楞起来弄得到处都是灰的希恩。
“他喝多了,倒在一个地方睡着了,幸好那底下是一眼温泉,边上的雪都化了,地也不冷,不然早冻死了。”希恩烧了一大锅水,并拿出不锈钢盆,将两大碗面粉放进去,加水加一点盐,开始和面。
哈斯紧挨着我,他把被子盖到我膝盖上,我们挤在一起,看着希恩在地上忙碌,和面,擀面,切成细条条。炉子上已经坐了一大锅水,他们回来之前,居然还去了杭锦旗,从镇上的农贸市场带回来一些羊肉和蔬菜。
我在被子里握着哈斯的手,他那死活都热乎不起来的手,但这有什么关系,哈斯好好的。
那锅开水沸腾,水蒸气热气腾腾,一直蒸发到棚顶,屋里顿时有了人的气息。跟两个年轻人呆在一起真是不错,我们很快吃上希恩做的撒上香菜的羊肉面,吃完饭,简单洗漱,我和哈斯挤在一起睡,希恩依旧站着睡。
他把晾干的翅膀收起来了,一根根羽毛捋得又顺溜又整洁。窗上的雾气无增无减,外边那一望无际的大荒地全然陷于静寂。
夜半醒来,有月光透过窗子,落在哈斯睡着的脸上,我半坐起来愣愣地盯着他的脸看,伸手摸了摸他冰块一样的脸颊,他睡得又香又沉,像是很多很多年没有熟睡过一样,屋子那头站着的希恩发出连串咕噜咕噜的哼唧声,黑漆漆而又漫长的冬夜啊。
第二天一早,他们没有走的意思,我问哈斯马头琴哪里去了,他也说喝醉了扔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们回来前也没有去找,期间哈斯接到了他爸爸的电话,他犟了几句嘴,爷俩在电话里吵起来了。
他们用蒙语吵,我听不懂,希恩悄悄跟我说:“哈斯想去珠海打工,一个能看到海的地方,他觉得呆在大草原,整天跟着舅舅跟盗墓的农民讨价还价很没意思。”
“他去珠海能干嘛?”
“那边有个他的堂兄去了好几年了,过去帮他看看卖内蒙特产的店子。”
“什么时候走?”
“不知道,我没问。”
然后两个年轻人兴高采烈地打算出去撵野兔子,大雪之后,他们打算从雪地上飞奔而过,把野兔从它们的窝巢里赶出来,这些天天只认旧路回家的傻兔子们一旦迷路,就只能乖乖就范。
“等着,我们今天吃烤兔肉。”哈斯朝我嘿嘿一笑,放下门帘走了,一夜深睡后,他的脸色并没有变得红润,一层灰依旧蒙着他。
我给赵萍打了个电话,手机有电。
一直到下午一点多,他们两个才拎着三只野兔回来了,两人累得气喘吁吁。
“那帮兔子太他妈蠢了,”哈斯说,“我们要是有七八个人,那一窝都能给端了。”
希恩忙着剥皮和开肠破肚,哈斯在屋外点起了篝火,从马厩里找到了一条生锈的钢筋,将一头在磨刀石上磨得又尖又快,并用醋擦掉了铁锈。我一直蹲在那里看希恩杀兔子,他的手法娴熟极了,像是对几百只兔子下过手一样,兔子热乎乎的心脏在他手里,像是还在跳动,动脉静脉,清晰可见。
“你不是马吗?马不是食草动物吗?”我问。
“没错,但我也有人的一面,你看,我杀兔子,一会儿还要吃肉的。”
那边哈斯已经架出了一个简易的木头架子,可以将穿了只兔子的钢筋架在上面,连皮都不带的兔子,小了很多,火舌燎着它,没过多久,肉香便发散出来,我咽了口口水,进屋拿出先前喝剩的酒,每个人一个搪瓷缸子。哈斯在兔子外皮上撒上盐巴,别的什么也不加,撒了三遍之后,味道入透了,他呲牙咧嘴地咬了一口。
“好吃!快给我酒。”
希恩提着另外两只杀好的野兔过来了,他们继续烤野兔肉,哈斯将已经烤好的那只给我们轮流吃,就着五十八度的酒,我喝了半茶缸便脑袋便觉昏沉,兔肉是香但酒实在太烈,他们吃吃喝喝十分高兴。我吃了半只野兔,他们俩吃了两只半,吃得干干净净。
次日大早,我便听到外边有动静,起身擦擦窗户玻璃上的雾气,希恩一个人早起,在那里劈柴,他把柴草间内树墩子拿出来,劈成可以烧的块块。哈斯还在睡觉,打着鼾,我们分头睡,被子不够,他身上盖了我和他自己的羽绒服。
炉子上坐着的水已经开了,炉子边上的碟子里,有几只馒头放在那里。这样的生活是不是我想要的?两个小伙儿整天无所事事,开玩笑,推推搡搡,昨晚喝了酒却开始干仗,他们内蒙人解决问题的方式,到屋外去打了一架,回来也不说什么,黑着脸去睡。我想独自住在这里的计划完全被扰乱了,我不知道哈斯为什么还不去珠海,而没有了马头琴,希恩还能去哪儿?
砍柴的希恩不知道吃了早饭没有,他全身挂着霜挂着雾,但今天不下雪,空气中有阿胶被燃着一样的气味,我穿好衣服出去给他送了杯热水。他接过去水喝了,然后继续干活,看起来他不太高兴,好像没有从昨晚的干仗中缓和过来。
“你们怎么了?”我问。
“没怎么。”
“一定是怎么了。”
“你们人,真是不可思议,要不是我救了他……他早死逑了。”希恩小声嘀咕,风吹得他的鬃毛扬起,像莫西干头。
过了几天,我打算自己去趟杭锦旗,这是我住到马场之后第一次独自出门,哈斯说,只需要步行三公里,到了一个岔路口,那里就会有过路车可以搭,有时候还有载客的中巴车。果然如此,我在镇上冷清的街上转了一圈,去了趟超市,买了些日用,包括一大条雀巢速溶咖啡,咖啡摸起来已经有些板结,但好歹是。
午饭时间在一家小馆子吃了鲜切羊肉的铜火锅,虽然是一个人吃,吃得不算少,下午我又转了转,昏昏沉沉想睡午觉,坐上中巴就睡着了,等我醒来,已经快到通往马场的那条岔路口了,三公里的土路,坑坑洼洼,还结着冰,漫长又难走,我手里还提着买回来的东西,后悔买了那么多熏肉、火腿肠和土豆,已经是日暮黄昏。
远远地,我看到了黑烟,那是马场上空,我扔下手里的东西奔跑,呼次呼次地跑,黑烟底下是熊熊燃烧的火,希恩站在火堆边上,他的翅膀全然张起,在火堆边显得格外醒目,火光照亮了希恩的身形和翅膀。
我看到火堆里有个横着的人,被五花大绑在一根粗大的方钢上,方钢又架设在大木头架起来的巨型烤架上,他已经被烧成了一团糊。
是哈斯。
我飞奔过去,从背后狠狠地踢了希恩一脚,他木愣愣地转过身来,脖子上挂着哈斯的辽代玉管。
“你干嘛!你他妈到底在干嘛?”我大喊,烈焰吞噬着哈斯,他已经快被烤熟了。
“他威胁我要找回马头琴,让我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浩渺无边的雾,顿时笼罩了这四周,雾不知道从哪里,怎么来的,很快地,雾让我连那堆火,以及希恩都快看不清了,整个世界,都消失于浓雾之中,何况马场,何况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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