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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质问NSA:你们到底在监控着多少美国民众?

2017-03-04 E安全 E安全

NSA:具体数字不太好说。现在你们能否重新进行授权,允许我们继续监控?

E安全3月4日讯 虽然美国国家安全局(简称NSA)一直坚称其没有违背《外国情报监控法(简称FISA)》第702节的内容,但有一项证据却是其完全无法否认的——即存在相当一部分个人信息被其“偶然”窥探到的普通美国民众。

也正因为如此,NSA方面一直拒绝透露受到其监控的具体美国民众数量。

美国国会于3月2日召开了两轮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会议,旨在审议去年12月提出的第702节内容重新授权事务。第一轮会议为各安全部门成员间的秘密会谈,第二轮会议则公开面向其他小组成员。

我们尚不清楚第一轮会议中取得了哪些进展,但在第二轮会议中,部分美国国会议员明确指出,NSA并没有提供确切的受监控美国国民数量估计——尽管司法委员会方面早在11个月之前就要求其给出正式说明。

美国司法委员会民主党领导人约翰·科尼斯(John Conyers,来自密歇根州)指出,立法方一再要求对方提交相关数字,但“情报界并没有回应我们去年12月发出的要求函”——这封函件要求NSA最终确定提交估算数字的具体时间。

情报界则继续坚持认为,其很难在无需投入过多精力或者不侵犯对象隐私的用的是上,了解拨打电话或者发送邮件者的国籍。

吉姆·乔丹(Jim Jordan,来自俄亥俄州)宣称,“这样的说法在我看来似乎是种讽刺。这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情报机构,人们都相信他们能做到这一点。

事实上,NSA方面之所以拒绝透露具体数字,是希望继续保留广泛的监督权力——凭借这一权力,其将能够将对主干互联网以及大型技术企业服务器农场的窥探活动解释为监督权。

第702节反复且明确指出,其只向相关机构提供对非美国公民及美国以外所发生之事件信息加以收集的权力。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安全机构对该法律条文进行了分层曲解,并借此授权其侵入位于美国本土的各企业系统。

而在美国国内间谍活动的惊人规模被曝光之后,NSA则含糊地以“偶然”与“意外”为借口解释其对美国公民数据的收集行为。也正因为如此,NSA方面才一直拒绝公布具体数字。

安全机构继续监控的理由?

在是否颠倒、黑白不分的政治环境之下,美国总检察长甚至能够对一个明确问题予以否认,并在事后声称其听到的实际上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而这显然并非事实。考虑到这样的背景,大家也许不应再对听证会上出现的某些与现实不符的答案感到意外。

小组成员之一、美国海军学院助理教授杰夫·考瑟夫(Jeff Kosseff)认为,第四修正案(即不可在无搜查令的前提下进行无理由搜查)并不适用于第702节内容,因为后者涵盖了“外国情报”事务。

然而根据斯诺登所曝光文件指出——特别是与“棱镜门”相关之文件——安全机构一直在对国内电信流量进行监控。

同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前NSA律师艾普莉尔·道斯(April Doss,现任Saul Ewing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第702条内容只适用于“有针对性的监控”活动。虽然从法律意图层面讲这一解读不无道理,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根据斯诺登文件中的内容,大量数据被提取至政府数据库内、得以保留而后进行搜索。

道斯还重复了NSA方面所持的观点,即如果要对当前广泛通信监控所覆盖到的美国民众数量进行统计,则会导致对其隐私的更为严重的侵犯。

也有部分国会议员认为不应将斯诺登曝光文件中的任何内容作为依据,因为这部分文件本身属于非法泄露的资料。

窥探“大量美国民众间通信内容”

在小组成员中,布伦南司法中心的伊丽莎白·戈廷(Elizabeth Goitein)指出第702节内容通过一系列对法律的歪曲性解释被用于“收集大量美国民众间通信内容”这一糟糕现状,且最终将这种数据库内容搜索定性为美国国内“普通刑事诉讼”性质的例行检索。

她指出,“FBI方面正在阅读美国人的电子邮件、听取他们的电话,但却不具备任何对其加以怀疑的事实依据、更遑论搜查令。

在意识到这一状况后,她通过一份提交至隐私与公民自由问题监督委员会(简称PCLOB,属于美国政府下辖的独立公民权益机构)的报告中给出了明确观点,即美国国会目前已经出现严重偏差,因为其于2014年批准了NSA提出的第215节通话监控计划(自这份报告提交以来,PCLOB董事会五名成员中的四名已经因无法依法履行职责等理由而辞职或者被拒绝续约)。

我们尚不清楚这些搜索活动对于美国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影响,因为NSA方面拒绝提供任何数据——理由还是一样,这会严重破坏第702条内容中强调的只应涉及国外情报工作的声明。

至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对这一说法的采信情况,民主、共和两党的多位成员表示不能接受NSA方面给出的上述解释。

泰德·卢(Ted Lieu,来自加利福尼亚州)指出,NSA对于美国民众通信内容的收集违反了第四修正案要求,而在对其内容进行扫描时产生了二次违规问题。考瑟夫则认为,数据收集本身有违第四修正案,而随后的内容扫描则并不涉及违规。

泰德·坡(Ted Poe,来自德克萨斯州)表示,他认为FBI在不具备搜查令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库搜索属于“非法行为,有违宪法且存在滥用权力之嫌。”

罗尔-拉布拉多(Raúl Labrador,来自爱达荷州)担心这样一套系统可能被用于扭曲美国国内政治导向。他提到了最近曝出了的前任美国国家安全顾问迈克尔·弗林(Michael Flynn)就与俄罗斯大使会谈一事说谎,并指出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寒蝉效应,因为我认为政治对手完全可以利用我的个人信息对我实施打击。

相关观点

尽管这项计划已经引发广泛反对,但美国国会仍可能在今年年底对第702节内容进行重新授权,这主要是担心终止该计划可能导致情报机构的信息收集能力受到严重打击。

这意味着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美国国会与安全机构之间在的一场博弈。目前议员们已经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希望探讨如何修改法律以消除这种严重的侵权行为。

对相关法律进行年度审查——而非五年进行一次法律修订——有助于实现更理想的问责制度。另一种想法则是引入特别禁止条款,阻止利用第702节内容作为开展国内调查活动的依据。

由美国各大技术企业组成的“政府改革监察”小组提交了一份包含多项广泛建议的函件,具体包括:

· 缩小第702节内容所限定的可收集信息类型范围。

· 要求对第702节相关数据搜索活动进行司法监督。

· 允许企业披露来自情报机构的数据提取请求。

· 允许公开FISA法院令。

· 在第702节适用范围内的数据搜索工作添加更多透明度因素。

听证会还针对如何在庞大数据库内根据存储信息计算相关美国民众的数量给出了广泛建议。有议员指出,美国电话号码往往以“+1”作为前缀,而互联网通信则通常对应一条IP地址——这将能够有效将通信位置与特定国家联系起来。

毫无疑问,美国NSA将据此逐步解决当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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