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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国自由法案》草案:NSA和FBI监控“合法化”

2017-10-11 E小编 E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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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安全10月11日讯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公布《美国自由法案》草案,重新授权《外国情报监视法》(FISA)第702条,第702条允许美国调查人员搜集特定外国目标的通信。

虽然草案要求FBI在搜查数据库之前须具备合法的国家安全目的,并根据合理的理由获得法院命令,以查看搜获通信的内容。但是,该法案仍能让美国执法机构有权查看NSA搜获的美国公民数据,特工只需借助监督权就能搜查美国公民的元数据。


NSA和FBI搜获美国公民私人信息“合法化”


该法案与FISA的意图相去甚远,FISA针对的对象是“外国”,而这项法案会将决定NSA和FBI在第702条体现的存疑诠释合法化:根据FISA收集的信息无需进一步授权便能查看美国公民的信息——许多人声称这违反了《第四修正案》针对不合理搜查的规定。

这种法律思路有助于安全机构在执行其它非法监视行动之后提出这样的说辞:无伤大雅的元数据无需法律保护,而许多公民自由和隐私组织极力反对这种说法。

这份草案列出的“保障措施”与其它监视计划的措施类似:监控机构必须保存查询记录,并提交国会监督,国家情报总监(简称DNI)一年必须向国会报告两次通信收集涉及的美国公民数量,以及确定美国公民身份的请求数量。

该草案几乎没有迫使国家情报总监向国会报告的意向,这对监视机构的问责或透明度产生连带影响。

目前这些情况已导致国家情报总监要么向国会撒谎,或要么转移话题,答非所问。

《美国自由法案》实际上是通过报告和文件制造错觉的法律,然而背地里却会悄悄实施监视计划——保持安全机构与国会议员之间的杠杆平衡。

注:本文由E安全编译报道,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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