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选调】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警、法官助理

2018-03-09 东方审判实务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在市内外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若报名人员为法院系统的,需在原单位工作满3年;若报名人员为法院系统外的,需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

(二)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三)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至2018年3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邮寄报名的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本人填写《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个人能力或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各1份,个人小一寸彩照3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7937,邮编:528000。

(二)资格审查:禅城区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4日在禅城法院官网公布审查结果及考试事项。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4月20日,面试时间初定4月23日。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审查、体检。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2018月3月8日 


附件一: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