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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薛辉:第一次刑辩,1000元律师费,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活该还是无奈?

按:律师外表的光鲜,难掩职业生涯的尴尬与无奈。对于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巨大的生存压力往往会导致其铤而走险。活该还是无奈?个中滋味,只有局内人自己默默咀嚼。


2006年11月17日,31岁的女律师薛辉为了使涉嫌犯强奸罪的嫌疑人陈书成(已判决)逃避法律制裁,在海淀区看守所外,引诱被害人辛某书写了其与陈书成互不知道对方年龄的虚假材料,并将该虚假材料递交给承办民警。后在薛辉的提议下,陈书成的继父陈九金和弟弟小帅伪造了辛某案发时年龄超过14周岁的身份证,由薛辉递交给陈书成案件的承办检察官。

检方指控薛辉的行为构成伪造证据罪,陈九金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经法院审理,以薛辉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对 话

我厌烦律师这个职业

薛辉表示,代理陈书成案只有1000元代理费;因为没有选择才做了律师。

新京报:你什么时候开始做律师的?

薛辉:我1998年大学毕业,学的法律。毕业后在家里照顾生病的外婆,2001年开始参加司法考试,2004年考过。我在律所的时候,一个月基本工资是800元钱,其他就靠案件的代理费用。办理陈书成的案件,我只收了1000元代理费,我可能为1000元钱葬送我一生的职业吗(突然激动)?

新京报:当时为什么要做律师呢?

薛辉:其实我对律师这个职业很厌烦,我感觉中国律师没有发展的空间,我从学校毕业后,感觉实际生活和书本上的相差太大了,陈书成案是我代理的第一个刑事案子,他还没有开庭,我就进来了

新京报:你在法庭上说中国的律师调查权没有保障,但是你的辩护人说你从业经验不丰富,你认为是哪一点导致你现在的处境?

薛辉: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都规定律师有调查权,但是律师调查都是通过别人,如果别人给了律师假证据,就是律师伪造假证据吗?假证件就是假证据吗?为什么警方相信他们一家人的话,不相信我的话呢?我从业经验是不丰富,但我认为只对我今天的处境起很小的作用。

新京报:以后还想做律师吗?

薛辉(苦笑):如果我被认定犯罪,我还能做律师吗?我也不想做了,我不想再为这些事情奔波了,平时案源都需要我来找。我当时做律师是因为没有选择,进公检法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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