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各分编(草案)(1034条)
2018年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首次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时,将民法典分编草案作为一个整体提出;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将草案各分编分拆几个单元分别进行若干次审议和修改完善;在拟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时,将之前已经出台的民法总则同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2020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编纂民法典是通过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修改完善,编纂一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
此次提交初审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共有6编,各分顺序是: 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草案六编篇幅多达88000字,推文无法完全展陈,法律同仁可以点击本推文左下角“阅读原文”浏览草案文本。
分 编 总 目 录
第一编 物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四章 所有权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十章 用益物权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十六章 担保物权一般规定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二十章 占有
第二编 合同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
第十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八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十九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十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一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二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四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五章 中介合同
第二十六章 合伙合同
第二十七章 无因管理
第二十八章 不当得利
第三编 人格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四章 肖像权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第四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结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五编 继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六编 侵权责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责任承担
第三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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