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院副院长杨胜男毁于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杨胜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杨胜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招录、提拔、调动中违规收受现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款,收受他人红包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胜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本应忠于宪法法律,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却丧失理想信念,知法犯法,滥用司法权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桂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胜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杨胜男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胜男,女,1963 年 8 月出生,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四级高级法官。
杨胜男曾担任资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后调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2 年 6 月,被任命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18 年 12 月 27 日,被免职。
4 月 28 日,广西纪检检察网的一篇名为《桂林:蹲点督导包案处理全面起底涉黑涉恶信访件》的文章揭示了杨某某被查真相。
2018年12月,桂林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某某等人违纪问题。经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某某存在接受广西卓艺投资公司老板古某请托,利用职务影响为其说情打招呼,帮助其减轻刑事处罚,涉嫌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充当古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
在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古某为首的1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的同时,桂林市纪委监委通过对古某案进行筛查,掌握了象山公安分局桂青派出所原所长李某某充当辖区赌场“保护伞”问题线索,进一步深挖出20余名公安系统的腐败问题。
这是桂林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涉黑涉恶信访件“大起底”活动取得的成果。专项斗争以来,该市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通过信访举报、逐案过筛、日常监督等方式,梳理发现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53条,转立案14件。
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桂林市实行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负责制,对信访举报、线索排查、问题查处等方面工作实行包干,并要求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每位成员确定1个联系点,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蹲点督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推动案件突破。据统计,全市共包案督导涉黑涉恶信访问题线索169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5起、党政纪处分35人,涉及处级3人、科级2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桂林市出台《关于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制度》等6项制度,建立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深挖严查“保护伞”会商机制,市纪委监委会同扫黑办、政法、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在查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同时,深挖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和收受贿赂、失职渎职问题,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同步破网打伞。
2018年2月,在办理公安部督办广西第一案“李佳案”中,桂林市公安局查处李佳涉黑涉恶团伙时,市纪委监委也已掌握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涉嫌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对该案件做出批示,及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互相提供了大量涉及“李佳案”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与公安机关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双线齐头并进的局面。
“推行市县纪委班子成员蹲点督导、包案处理制度旨在通过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监督力量的下沉和健全,进一步激发监督活力和成案率,使得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得到有效查处。”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洪安表示。(桂林市纪委监委 唐勇)
这是一个由在职法官精心打造的
专业法律公众号
☟ 点击“阅读原文”搜索本号丰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