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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公告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推荐上报,经反复酝酿、征求意见、实地考察、党委集体研究、上报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初评,确定了我市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4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17日。在此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处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0312-3089415;0312-3089416
举报邮箱:gwysc312@163.com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3日
附:保定市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保定市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1、康峰,男,1983年5月出生,现任保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2、牛海青,女,1978年2月出生,现任易县安格庄乡党委书记
3、杨大勇,男,1968年9月出生,现任保定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4、刘洪飞,男,1978年12月出生,现任涞水县涞水镇人大主席
保定市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1、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
2、曲阳县齐村镇党委
3、顺平县人民检察院
4、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造林绿化与项目管理处
5、唐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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