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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强化主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书面警示限期整改 约谈企业负责人 暂停网上签约
我市主城区 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10月底前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完成备案
9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梳理问题,摸排工作总量,制定计划任务表,确保10月底前将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完成备案。
据了解,省住建厅近日对全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报监测系统数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及时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我市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根据要求,对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及时遭购房人投诉举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严格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规定,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限期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依据《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严重违法、多次违法或严重违约的房地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售楼部现场,通过宣传栏、展板、明白纸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政策规定,让购房人知晓及时进行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配合各开发企业完成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做到及时网签备案。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仍存在自制合同代替制式合同、不及时网签及备案、捂盘惜售、违规更名等问题,要通过提高认识、规范行为、主动作为、严肃查处,努力解决上述问题,消除各项隐患,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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