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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 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
进行公示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已初步确定,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现予以正式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5月23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形式与自治区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文明办1305房间)联系。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96
电话:(0471)4815643,4811633
联系人:刘先基、乔洋
电子邮箱:nmgwmbzh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
全国道德模范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组委会办公室
统筹:张滨艳
审核:吕良慧
责编:冯伟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