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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入编!厦门等事业单位、国企招100人!

2017-11-18 福建华图事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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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盾(厦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法院辅助工作人员4名

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

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

泉州石狮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

福州永泰县第九次招聘公益性/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54名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招聘技术人员若干名

龙岩上杭县公开招聘全科特岗医生6名(可入编)

厦门集美区法院

因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案件量急剧增加,集美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神盾(厦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4名编外辅助工作人员。现将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速录员岗位:协助法院办案人员从事、记录、文印、卷宗归档、案件信息录入系统、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2、协警岗位:协助法院工作人员从事警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视情况保留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 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78号集美区法院安检大厅;联系人:孙鹭鹏;联系电话:6208359。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神盾(厦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院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等。
  2、加分条件及岗位需要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集美区法院将联合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通知书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当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四、考试办法
(一)速录员岗位考试采取审判辅助人员技能测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速录员技能测试
测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采取听打形式,考察速录员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合格线为60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见考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考试通知书,请报考者予以留意。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3、速录员综合成绩计算
(1)速录员岗位综合成绩为技能侧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
(2)技能侧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二)协警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考试通知书,请报考者予以留意。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与神盾(厦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区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使用,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速录员岗位每人经费均为60000元/年(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费和服装费等组成,并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法院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法院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现将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与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六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视情况保留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集美区杏林文康路356号(锦録公寓1109室)
  联系电话:6271057/6285629
  联系人:黄小姐
  (三)现场所需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仅供核对)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1月24日之后)等)、户籍材料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等。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时间初定2017年12月上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将统一划定。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查询(笔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为海沧。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市场监管科办事员:1名,从事快递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管工作等。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细心谨慎、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待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岗位要求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办公室(海沧区兴港花园二期170号602室,公交:兴港花园站、国税站;咨询电话:6885873)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曾获奖励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2张,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均可),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75372432@qq.com。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聘用与待遇

  1.对拟录用人员,根据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工资及待遇:参照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3年以来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2.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泉州石狮市国有企业

为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国企发展服务,经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筹备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2名,其中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名、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附件3)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发送到相应职位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ss88880150@163.com.报名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回复邮件确认。咨询电话:0595-88880150。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近期1寸或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
(6)职称证书;
(7)工作经历证明:本人与工作所在单位签署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有要求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验的,须所在单位开具的专业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8)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并按“应聘公司+职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职位。
(2)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1月2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5、领取准考证方式:报名成功后,考务人员将在考试前3天以上将电子版《准考证》发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考生自行打印。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 43 40926 43 17627 0 0 7121 0 0:00:05 0:00:02 0:00:03 7119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考试成绩排序
考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随军家属;(4)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5)岗位要求约定的事项。
5、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石狮市国有企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待遇按所在企业的薪酬福利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8720367。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福州永泰县

根据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6次、第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41名、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编外人员3名,具体岗位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需在2017年11月31日前取得。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九)已入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城峰镇刘岐安置房永祥苑3号楼,联系方式:0591-24832425);
(3)报名需提交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自行下载填写《永泰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或《永泰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核: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办法
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
3、笔试试卷:试卷满分10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院校有资质的教师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并进行封闭式管理直至笔试结束,命题过程由县监察局委派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
1、面试人选:多人报考的岗位,原则上以计划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含各职位所需的有关综合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试卷及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县监察局委派人员从我县有考官证或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中,随机抽取5-7名组成,并于面试前抽取命题人员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面试试卷共命题两套,在面试开始前由监察组从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当天的面试考题。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办理辅助性或公益性岗位相关聘用手续,并服从聘用单位工作调配。若无特殊说明,工资待遇预算为36000/年(含月应发工资约2200元及五险单位负担部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县监察局全程介入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系龙岩市城乡规划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是龙岩市唯一一家拥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市政公用乙级、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的综合性设计单位。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岩委办[2006]5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请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同意,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城市规划专业等相关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和待遇

  1、政治思想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待人热情,能吃苦耐劳,坚持原则,服从组织的安排。

  3、学历、学位: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其它条件:具有国家英语四级以上合格证书,且熟练掌握AutoCAD等绘图技术。

  5、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奖金待遇执行本院技术经济责任制。

  6、劳动合同及伙食补贴:考核合格录用人员经聘用后应签订不少于五年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单位提供食堂并给予伙食补贴。

  二、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1、城市规划设计岗位:2-3人

  专业要求:仅限经教育部评估通过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相应的城市规划设计岗位。

  2、交通工程设计岗位:2-3人

  专业要求:仅限原“211”院校的交通工程专业本科生或本科和硕士均为交通工程专业的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相应的交通工程设计岗位。

  3、道路桥梁工程设计岗位:1-2人

  专业要求:仅限原“211”院校的本科和硕士均为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相应的道路桥梁工程设计岗位。

  4、市政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岗位:1-2人

  专业要求:仅限原“211”院校的本科和硕士均为给水排水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相应的市政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岗位。

  具有从事以上设计工作经验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相应注册资格的人员优先考虑,待遇面谈,不占用招聘公告指标。

  三、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三星期三)下午5:00(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72号)。

  3、报名方法:请将课程成绩表、论文方向、实习经历等相应简历和证件发送到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以上报名条件筛选后本院将通知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4、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597—3226102,013685990188,传真:0597—2331616,Email:lycxghsjy@126.com。

龙岩上杭县

一、岗位设置和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是专门为乡镇卫生院设置的岗位,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限为4年(服务期限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2017年我县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6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性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有条件的可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月22日

2.报名方式、地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与科技教育股(地址:上杭县城区利民路102号上杭县婚育健康中心大楼四楼409)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97-3316193。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一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报考的,必须出具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退休人员报考的,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报名程序

1.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本次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资格初审的结果负责。

2.报考人员填写《上杭县招聘全科特岗医生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3.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见附件3)

4.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交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由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上杭县招聘全科特岗医生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视情节严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录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等。

五、考试考核

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经体检、考察、公示后报设区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六、人员管理

(一)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登记手续。

(二)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迁移。人事档案保留在原管理机构或由服务地的县级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每年新形成的档案材料交由上述机构及时归档,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三)人员考核。特岗全科医生考核工作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每年考核1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等,并将考核结果与特岗全科医生生活补助、绩效工资、晋升职称和聘用挂钩。任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予解聘。乡镇卫生院应将考核结果分别送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备案。

七、激励和保障政策

参照闽卫人[2015]134号文件,特岗全科医生在岗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享有以下待遇。

(一)薪酬待遇

1.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绩效工资水平按不低于当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职级卫计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并核增至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中,所需资金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核定范围,按照“三核一补”的程序,在同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差额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聘期内受聘特岗全科医生的原工作单位不再对其发放工资和绩效。聘用的乡镇卫生院、县卫生计生局应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关系建立、接转等工作。

2.除国家及我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对于在原中央苏区县和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50个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另外给予3万/人.年的生活补助,其中: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给予补助,其余0.6万元由县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各地上年度实际聘用的特岗医生人数下达补助资金。

(二)其他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其中,在职人员继续在原单位缴交社保、医疗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聘用乡镇卫生院支付。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4年聘满考核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可享受1次提前1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服务期满安置

聘期满后,特岗全科医生按以下方式进行安置:

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可回原单位工作。鼓励其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其他人员符合学历、年龄、体检等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且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经县级人社、编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将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符合事业单位入编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在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时,采取考核、考察方式,经县级人社、编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优先聘用,将其纳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且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将其聘任到科室领导岗位。

(五)教育培训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生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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