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174人!厦门/福州/莆田/宁德今日招考公告!
厦门艺术学校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2名
福州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招聘执法船员20名
宁德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48名
莆田市招聘104名医疗卫生人才
厦门艺术学校
根据《厦门市文广新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厦门艺术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3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兼文秘1名。
(二)招聘岗位类别:非在编辅助岗。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会计(学)专业
3.性别:不限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
期间报名人数若达到岗位拟聘人数5:1即截止报名。
报名地点:厦门市曾厝垵仓路158号(厦门艺术学校))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郑碧芳
联系电话:2510392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事业单位非在编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在报名点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拟聘人选待遇按厦门市非在编雇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二)拟聘人选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福州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
为加强连江县海洋监察和渔业管理执法工作,促进海洋渔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渔政执法船船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点击阅读原文)。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海洋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要求男性,会游泳,初中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到45周岁以下。
3、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8年元月3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18年元月3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元月3日—元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三楼执法大队海监科(凤城镇丹凤东路12号),咨询电话:0591-26232190
3、考试时间:实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具体考点信息详见准考证。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那一页)、毕业证、职务船员证或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自行打印,个人信息可以直接打印在报名表中)。
5、考试成绩将公布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ljx.fuzhou.gov.cn/)
(二)初审。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3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审核人员对审核结果负责。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实操
面试、实操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实操小组由5位评委组成,评委独立评分,并当场公开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面试、实操总分各100分。组织报考人员上船按照相应竞聘岗位进行面试并考察岗位实际操作。面试、实操结束后,按照面试40分、实操60分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实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实操成绩同时并列,另加一次实操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管理及劳动合同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次招聘的执法船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期限3年,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派遣相关手续,劳动关系由招聘主管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各招聘主管局和用人单位指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试用期满后薪资的80%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2、本公告解释权归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受聘人员。
宁德福安市公安局
根据我市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福安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福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共4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原则上招收福安市户籍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4、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
6、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⑤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刑事处罚的;
⑥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⑦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⑧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
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城北街道上杭路21号、公安局办公大楼四层),联系电话:0593-6508169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到福安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jfa110.gov.cn进入公众服务网后,点击“信息公开”栏目中的“公示公告”按钮,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具体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福安市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对符合条件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以《法律基本概念》、《人民警察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测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面试、体能测试
对入围面试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体能测试。面试题目届时拟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打分,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 体检、心理测试与政审
应聘人员的最终总成绩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笔试成绩按30%折算、面试成绩按50%折算、体能测试成绩按20%折算。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政审。如遇有体检、心理测试、政审不合格情形人员,由总成绩后1名人员递补。
(六) 试用、聘用
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2、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工资待遇
参照福安市公安局现有不同辅警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莆田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积极吸引高学历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汇集医疗卫生类“壶兰英才”,现就招聘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届和近五年内毕业(取得相应学位时间晚于2013年1月1日,且未在莆田市区域内工作过)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往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3.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4.承诺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用人需求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18年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4名,其中莆田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2名,莆田市第一医院50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46名,莆田市儿童医院1名,莆田市中医医院5名。
莆田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核拨,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市儿童医院、莆田市中医医院等单位性质为财政拨补,财政拨补是指部分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
(1)莆田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594-6735386
联系地址: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704人事科
电子邮箱:ptwsrsk@163.com
(2)莆田市第一医院;联系电话:0594-6973111;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电子邮箱:ptsrsk@163.com
(3)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含莆田市儿童医院);
联系电话:0594-2385512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电子邮箱:rsk10000@126com
(4)莆田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594-2506889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邮箱:ptszyyy@163.com
其他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综合能力;
3.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证书可暂不提供,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寄(送)至相关单位,报名表发至相关单位电子邮箱,具体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德才表现、专业知识考核、在校成绩等为主要内容。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各专业相关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七、相关政策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医院的绩效奖金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双一流”等高校硕士、博士分别给予40.8万元、66万元补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800元、1000元,安家费36万元、60万元)。引进5年后,并继续留在我市累计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硕士、博士再给予安家费10万元、40万元,两项合计分别为50.8万元、106万元;
非“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博士分别给予14.8万元、36万元补助(其中:生活补助4.8万元、6万元,安家费10万元、30万元)。
博士研究生除了享受以上待遇外,所在医院另行给予购房补贴,并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
八、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公务员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务员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0594-6735386;
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 0594-6796809;
附件: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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