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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编内招67人!厦门国资委、街道、医疗、教师等应有尽有!

2017-12-30 福建华图事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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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资委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1名

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

福州鼓楼区华大街道城管中队招聘工作人员4名

泉州惠安县招聘人才服务专员5名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

宁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部分县市中学招聘新任教师51名

厦门市国资委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国资委拟招聘1名非在编雇用人员(辅助类工作人员),工作岗位为办公室综合文秘,有关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大学本科学历,中文或经济类相关专业;
二、熟悉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从事过文字材料起草等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文秘工作经验;
四、年龄35岁以下,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薪酬待遇: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辅助管理岗位人员4.5万元/人·年”的标准支付,受聘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发到厦门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国资委招聘非在编+姓名+现任职单位名称”。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2日
地  址:厦门市湖滨北路财经大厦10楼  
E-mail:gzwdy@xm.gov.cn

厦门集美区侨英街道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现将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与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六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视情况保留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集美区杏林文康路356号(锦録公寓1109室)
联系电话:6271057/6285629
联系人:黄小姐
(三)现场所需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仅供核对)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2月24日之后)等)、户籍材料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等。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1月上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将统一划定。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查询(笔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六、办理录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 1月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1月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关证书。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或双学历(位)中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报考的,其学历(位)应于报名时可在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
(四)厦门(集美区)户籍不含在厦(集美区)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工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录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福州鼓楼区华大街道城管中队

华大街道城管中队因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管中队工作人员4名。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男性,年龄25周岁至40周岁,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会电脑操作和具备写作能力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址、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鼓楼区华林路19-4号华大街道城管中队。
    联系电话:138095077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
    2.招聘人员经面试后择优录取,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期间若工作表现不佳将不予录用。录取后按街道临时聘用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具体面议。

泉州惠安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港湾计划”,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整体水平。惠安县拟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人才服务专员,专职从事人才政策宣传、调研和高层次人才代办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才服务专员共5名。

  岗位一:2名(男性)

  岗位二:3名(不限)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参加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且报考惠安县岗位的考生;

  2.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勤劳肯干,不怕吃苦,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招聘办法

  人才服务专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考、聘用、管理等。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指笔试和面试分别折算成百分制相加后所得成绩,笔试与面试各占50%,其中笔试分数不得低于60分),且体检、政审合格者录用。

  1.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⑴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⑵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⑶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7年惠安县公开招聘人才服务专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提交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⑤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⑷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进入考试阶段。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⑴笔试:成绩以考生参加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卷面成绩为准(不再进行笔试),按招收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的情况,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聘用结果分别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四、福利待遇

  人才服务专员按规定给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不低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见习期同类岗位标准,每年按12个月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如符合我县人才政策规定,可叠加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五、日常管理

  人才服务专员的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薪酬,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报考过程如遇到相 52 40292 52 21136 0 0 7089 0 0:00:05 0:00:02 0:00:03 7087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莆田市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预防控制非典、人禽流感、鼠疫、霍乱、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的应急处置,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监测检测。同时还可为社会提供免疫预防、健康体检、结核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经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四、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适应节假日及轮班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有团队集体合作精神。

五、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制。

六、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我中心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5日。报名地点:市疾控中心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293339。联系人:刘千晓。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莆田市疾控中心招聘报名表》。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洪南街268号。

2、面试时间:网站公布及电话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

3、考察:面试合格者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必须由公安局提供有无违纪违法记录证明,考察中有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面试及考察合格者组织体检,自行前往市级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将体检报告上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面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及站务公开栏上公示。

6、确定拟聘人选。

7、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 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证书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6726898。

宁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省委编办有关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的精神,经宁德市编办、人社局同意,我局直属宁德一中、宁德市民族中学、宁德市高级中学三所市直学校和福安市、古田县、周宁县及柘荣县所属高中学校,共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1名编制内研究生学历(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生)新任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校招聘岗位及人数

    1.宁德一中: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 政治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计9名。

    2.宁德市民族中学:中学语文教师3名、中学数学教师2名、中学英语教师3名、中学物理教师1名,中学化学教师1名、中学地理教师1名,计11名。

    3.宁德市高级中学:高中地理教师1名。

    4、福安一中:高中英语教师2名、高中物理教师2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计7名。

    5、古田一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2名、高中 政治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计6名。

    6、古田玉田中学: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2名,计6名。

    7、周宁一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 政治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计9名。

    8、柘荣一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计2名。

    各岗位具体要求点击阅读原文。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18届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研究生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报考学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5.每个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应聘多所学校相应学科的岗位。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应填写《2018年宁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部分县(市)中学新任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8),现场报名时提交所选报的学校。应聘人员应随带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等材料。

    2.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9:30-17:00;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二)。

    3.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随带所选报学校的《2018年宁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部分县(市)中学新任教师招聘报名表》纸质版(所报学校每校一式两份)、并附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所报学校留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面试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9:30。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由招聘学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提问),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高中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内容,面试后,提供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另定)。

    5.拟确定的聘用对象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招聘未满的岗位计划纳入后续的新任教师统一招聘。

    2.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钟先生(宁德市教育局,13385004777);余老师(宁德一中,15959306266);苏老师(宁德市民族中学,13515073811);傅老师(宁德市高级中学,13859668278);吴先生(福安市教育局,13905033553);郑先生(古田县教育局,13030929263);张先生(周宁县教育局,13850355725);袁老师(柘荣一中,13626999288)。

五、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六、福建省宁德市及各招聘学校简介(见附件9)

完整公告,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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