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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亚当斯|知识与自由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1826)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美国最重要的开国元勋之一,同华盛顿、杰斐逊和富兰克林齐名。美国第一任副总统,1897年接替乔治·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是第一位由总检察长带领宣誓的美国总统。他的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后当选为美国第六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生于马萨诸塞,毕业于哈佛学院,学过法律,教过初级中学,并获得律师资格,1765年在《波士顿公报》上发表文章抨击《印花税法》,自此便积极参与殖民地的政治,1774年成为第一次大陆议会代表,1800年竞选总统连任时被托马斯·杰斐逊击败,1826年7月4日美国独立五十周年纪念日,亚当斯与杰斐逊在同一天去世。
本文为亚当斯1756年在《波士顿公报》上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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