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新书里的这33句话,值得每个人一读再读
最近读完了罗翔老师的新书《刑法学讲义》。
本以为这只是一本从零开始,教毫无法律基础的读者了解刑法、掌握刑法的一本普及读物。但越是读下去,就越是觉得,在法条的解析和张三的故事背后,还有一些可能比法律本身还要高远、还要重要的东西。
很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这本书,觉察隐藏在法律背后的智慧。
1.
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
2.
亚里士多德定义法治的基本内涵有二:良法而制、普遍遵守。法律永远要追求共性的良善,去真正满足每个人心灵深处的正义感。唯此,法律才可能获得普遍的遵守。
3.
伦理道德当然不能作为入罪的直接依据,刑法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不能通过刑法来推崇道德完美主义,否则看似善良的愿望往往会把人类带向人间地狱,用道德取代法律的积极道德主义是刑法要拒绝的。
4.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明确的法律才能保障公民的合理预期,而这是自由的关键,“所谓绝对的奴役,就是一个人根本无从确定所要做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中,今晚绝不知道明天早上要做何事,亦即一个人须受制于一切对他下达的命令”(哈耶克语)。
5.
结果平等,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反映了弱者对强者的嫉妒。这种平等只是为了把强者拉到与弱者同等的程度,而不能真正达到平等。人们越是致力于争取结果平等,就越可能陷入等级和特权的泥沼。
6.
法律跟道德的冲突其实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刑法解释,来弥补法律和道德良知的矛盾,法律一定要追求公平和正义,所以解释要朝着良善去解释,而不是朝着邪恶去解释。
7.
法律只是对人的最低道德要求,它不可能也不应该强人所难。我们不可能期待每个人都能像康德哲学所提倡的那样,不计利害遵守道德戒律。虽然这伟大的教导时常萦绕我心: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
8.
近代以来,人类最悲惨的命运就是用抽象人的概念取代了具体人,人被抽象化的必然后果就是人的价值被贬损。当人被抽象化,他也就不可避免地根据种族、性别、国别、阶层、贫富等各种抽象概念进行归类。在抽象的概念中,个体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独特意义。
9.
如果你违背了人类共同体应当具备的审慎义务,那就必须要为粗心大意付出代价。
10.
必然是有人承担了道德义务,你才可能拥有法律上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责任可能比幸福更重要。只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在追求幸福的时候忘记了责任。
11.
乐观主义虽然容易激动人心,但它却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理想主义往往会走向幻灭与绝望。
12.
法治的根本的前提是对人类内心幽暗势力的预设。拥有权力越大,破坏能力越强,因此权力要收到法律严格的约束。
13.
法律无法消灭邪恶,也很难改造邪恶,它只能有限地约束邪恶,避免邪恶的泛滥。如果在法律中依然要保留改造罪犯的美好设想,那也必须让罪犯受到应得的严厉惩罚。
14.
瘟疫让人恐惧,但人类最应该恐惧的是恐惧本身。法治的一个重要功能就在于尽可能给人们提供一种相对确定感,让人不至于陷入无序的恐慌之中。因此,不能因为对疾病的恐惧就突破法治的基本原则,否则就将陷入另一场更大的瘟疫。
15.
刑法是最严厉的惩罚手段,这种惩罚必须具备道德上的正当性,虽然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一种道德上被容忍甚至被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罪。
16.
公正的法律惩罚必须取得在道德上占压倒性质的多数的支持,因为“法律不可能比它的民族更优秀,尽管它能够随着标准的提升而日趋严谨”。
17.
自由一直都有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之分,积极自由也即 Free to do something,而消极自由则是Free from something。张三看到李四的杯子觉得好,想拿来用,这是积极自由。法律不可能保障这种自由,法律保障的是消极自由,李四的杯子可以免于被他人拿走的自由。
18.
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在法律上,没有半推半就这个概念,要么是同意,要么是拒绝。女性语言上的拒绝应当获得法律的尊重。如果一个男性出于花花公子式的哲学,认为女生说不就是半推半就,这是他的评价误认,必须要为错误的价值观付出代价。
19.
自由不能成为放纵私欲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强者剥削弱者的说辞,否则人与兽就没有区别。人是目的,不是纯粹的手段,在任何时候,避免人的物化,重申对人的尊重都是法律要极力倡导的价值。
20.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21.
这个世界有太多让人感到寒冷的事情,但如果你能够成为一道光,你就能照亮周边的人,而周边的人被照亮,你自己也能被照亮。
22.
人类所有的天才都是在前一个天才的基础上稍微迈了一步,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几乎没有原创性的观点,所有的原创性观点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往前面迈了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阅读,阅读人类伟大的经典,你可能会发现现在绝大多数的观点都是“剽窃”,剽窃的是人类伟大的观点,我们只不过在品尝人类伟大观点的残羹冷炙。
23.
我们的时间是如此的有限,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每分每秒都在接近我们生命的终点。爱惜光阴,在有限的时间要做有意义的事情,要去阅读人类伟大的经典,用阅读去延长有限的时间。
24.
正当维权不应沦为犯罪,刑法应当考虑伦理道德的需要。愿这句法治的启蒙信条依然能够为所有的法律人所牢记:对公权力而言,凡是没有允许的,都是不可为的;对私权力而言,凡是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
25.
法律的一个重要目的,不是强迫人行善,而是鼓励人行善,私人之间的协商和自洽,法律没有必要过多干涉,相反对于公权力,却要始终保持警惕与限制。
26.
司法不能迎合民意的偏狭,必须有所超越,有所引导,否则司法就会变成一种情绪化的表达,不仅无法帮助人们摆脱恐慌,反而会放大这种恐慌。
27.
人们很容易在自己所看重的事情上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将自己幻化为正义的代表。
28.
控制自己内心的张三,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你无法避免心动,但千万不要行动。
29.
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追逐知识只是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
30.
学习法律不是钻法律的漏洞,而是真正认定法律的信念。
31.
坚持阅读经典,与人类伟大的灵魂对话,走出我们固有的平庸与傲慢。
32.
思想与行动并存,我思并不代表我再,我动方能印证我存,在每个个案中坚守法治的精神。
33.
从爱抽象的理念转向对具体的人的爱,我们无法做伟大的人,但我们可以心怀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