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映:快乐四论
快乐四论
文|陈嘉映
▍快乐与利益
把快乐和善好等同起来,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被称作“快乐主义”。快乐主义者并不否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一味快乐,而是不得不经常去做很不快乐的事情。对这样的实际情况,功效主义者解释说,那是我们因了长远的快乐,放弃了眼前的快乐。弗洛伊德则用“现实原则”来加以解释。性本能和自我本能原本都是求快乐的,但自我本能比较乖觉,很快就受到必要性的影响,开始修正快乐原则,臣服于现实原则。不过,这个现实原则,“归根结底也是在追求快乐——尽管是一种被推延和缩减过的快乐,同时也由于其合乎现实而保证能够实现的快乐” (1) 。
人的生活,是一连串对苦乐的计算,求得最大值的快乐。眼前如果摆着两种可能,我们会选择快乐较大的一种。不过,我们是有远见的动物,不仅要计算眼下的种种苦乐,还要比较眼下的苦乐和长远的苦乐。街头女子来拉客,我可能颇想和她快活一番,但想起万一扫黄抓个正着,拘留、罚款、老婆闹离婚、单位里处分、同事白眼,这些事情当然都不快乐,我计算下来,不快乐超过了和那卖春女子的一番快乐,决定转身而去。
很好。不过,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也许我明明算下来不划算,但还是屈服于欲望的诱惑了。而且,欲望越被挑起,我就越容易屈服,虽然和她快乐一番的快乐量并不因此改变。反过来,即使断然没有被扫黄撞上的危险,我也会因种种其他原因拒绝这位女子,这些原因更难用快乐的计算来说明。
这些事情,用欲望、冲动、情感等等VS德性、利益、理智、意志等等来谈论才适当。希腊人最早关注快乐的时候,注意的就是快乐和理智的两分:美好生活是理智的、快乐的抑或是两者的混合、结合?这里,理智和功效主义的理智不一样。功效主义所谓理智是指苦乐的计算,是为避苦求乐服务的。希腊人所谓理智是和快乐对照而言的,包括,或首要是指,责任之类。
前人早已反复指出,各种各样的苦乐是很难折算的。这些阐论,我无须重复,这里只提较少为人注意的一点,那就是,眼前的快乐和将来的快乐,不能因为都叫作“快乐”,就被视作同质;实际上,只在很少的上下文里,我们才能谈论“未来的快乐”,功效主义所谓的未来的苦乐,我们平常只说未来的得失。
这一点,汉语“快乐”“痛快”这些词差不多从字面上已经透露出来了。快乐快乐,不仅乐,还快。喝个痛快,快意恩仇,引刀成一快,快哉此风,差不多都是因为快才乐,两杯啤酒拖着喝了一晚上,就没有什么乐了;引刀或可大笑对之,凌迟就怎么都乐不起来。
所以,“未来的快乐”或“长远快乐”这话即使有意义,其意义也相当复杂,不是未经论证就可以当作利益计算那样来处理的。我们会权衡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越是能够量化的利益,我们越是能进行短期和长期的比较,例如这只股票现在该不该抛出。数字不带时间性,或者说,数字把时间性也纳入了计算之内。然而,在功效主义那里,既然一切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获得快乐,快乐就是唯一的“利益”,英文为interest。利益是个极宽泛的词儿,interest比利益还要宽泛。但无论多宽泛,它通常并不包括快乐。我们倒常说,你别只顾玩乐,想想今后会怎样;坚定的玩乐主义者回答说:管它是得是失,先快活了再说。
总之,套用股票模式来谈论眼前快乐和长远快乐十分可疑。快乐要快,所以来不及权衡。事事权衡,恐怕只发生在那些从不知快乐的人身上。
▍带来快乐和找乐
混淆快乐和利益,只是一种派生的迷误。快乐主义的根本迷误,是把快乐当作人生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并不是,或至少并不限于追求利益,遑论追求快乐。
快乐和欲望有紧密联系,这种联系在lust(贪欲)这类概念中可以看得更清楚。欲望从后面推动,而不是在前面引领。欲望不是目的。张三问:你干吗到处找饭馆?李四答:因为我饿了。请注意,“因为”和“为了”有明显的区别 ,我因为饥饿吃饭,但我不是为了饥饿吃饭。
好,欲望不是目的,然而,满足欲望 难道不是行动的目的吗?我们吃饭,是为了消除饥饿。尽管“满足欲望”在这个时代已经成了理论家的陈词滥调,然而,我们平常谁会说“我为了消除饥饿吃饭”?饥饿推动我吃饭,这就够了,我不为了什么吃饭。我倒是会说,我吃饭是为了恢复体力。我什么时候能这样说?我没有食欲,却坚持吃饭,就是说,我吃饭是由目的引导的,不是由欲望推动的。欲望满足了,于是消失了,这不是我们行为的目的。克制欲望倒可以是目的。
我们有时被欲望推着走,偶尔也会被目的领着走;大多数时候,我们既不是被目标领着走,也不是被欲望推着走,我们就这么走着 。我到你家做客,在椅子上坐下来。我被什么欲望驱使?被什么目的引导?我百无聊赖,打开电视,随便一个什么烂电视剧我就看下去。你若问,这么个烂电视剧,你看它干吗?我只好回答,因为无聊。无聊不是一种目的,也不是一种欲望。
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一般说来,快乐并不是人类行为的目的,“而像是一种伴随物”。久别重逢的朋友相聚伴随着快乐,这并不是说:相聚是一回事,快乐是一回事,在这里,快乐和相聚只是在形式上可分的,却可能被误解成了实质上可分的两样东西,仿佛快乐是一种东西、一种调料,有时加在这次相聚里,有时加在那次相聚里。快乐并不是在外部伴随着活动 。哲学家常说到追求真理的快乐,他们并非一边追求真理,一边还感到快乐。追求真理的快乐不能脱离追求真理这种特定的活动。
然而,我们似乎也不能否认,有些活动所追求的是快乐本身。詹姆斯区分“快乐的行为”和“追求快乐的行为”,这时,他已经承认快乐本身有时会变成被追求的目的。典型的情况,例如,吸食麻醉品、买春、饕餮。“找乐子”“找乐儿”这类说法提示出这一点。找乐子,去做的具体是什么无所谓,只要能带来快乐快活就好。
然而,吸食麻醉品之类的活动一般被视作不道德的或不健康的。亚里士多德从来不站在苦行僧一边指责快乐,但他还是要说,君子一心专注于高尚的事业,服从理性,而卑劣的人所期望的就是快乐。我不是要摆出道德家的面孔吓唬人,让人忽视快乐有时可以是目的的事实。相反,我倒是想直视事实,从而能够明了我们为什么会把吸食麻醉品之类的活动视作不道德的或不健康的,或至少,是不大自然的。
比较一下买春和情人间的欢爱。买春的人跟谁做无所谓,只要能带来快乐就行,自不妨说,求快乐就是他的目的,卖春女只是他达到目的的手段。情人间的欢爱却不能用手段/目的来分析,这一份快乐和这一个情人融为一体,两情相悦,自然而然缱绻难分,缱绻之际涌来多少快乐,我们不得而知。但那快乐自然涌来,不是他们所要求的目的,拥在怀里的情人,更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贤者说,这才是真快乐。智者说,不花钱的性是最好的性。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我们的生活变得那么不健康,整日苦苦营生挣钱、恭迎上级检查工作、算计别人压抑自己,我们不再能从日常活动中得到一点儿快乐,那谁不愿像茶花女那样高唱一句:我们要为快乐生活!
▍志意之乐
先哲一向区分两类快乐:有肉体的快乐,有心灵的快乐。与此相似的,还有感官快乐/精神快乐,等等。我建议慎用这些词。它们积淀了历来关于心灵/肉体、感性/理性的纷繁学说。再则,它们有很强的道德评价意味,这似乎是各种传统区分的一个特点,乐道/乐欲、乐节礼乐/乐晏乐都是例子。此外,肉体大致从corporeal翻译过来,而corporeal的含义比肉体 宽得多。
旧时在分析快乐的时候,往往采用一个简单的模式,仿佛快乐是一个属,其下可分成肉体快乐和心灵快乐两个种。既然两个种同属,它们必然有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就是快乐这个属的定义。至于具体怎么定义,则歧见纷出。我们普通人记不住那么多定义,但也会相信,既然肉体快乐和心灵快乐都是快乐,它们总有共同之处,这个共同之处大概在于它们都是快乐吧。
肉体快乐和心灵快乐的种差是什么呢?一种常见的看法是:后者纯洁,前者不纯洁。哲人们说,肉体快乐总是混合着痛苦,或者,肉体快乐过后必定跟着肉体的痛苦;心灵快乐则是纯洁的快乐。以单纯与否或纯洁与否来区分肉体快乐和心灵快乐,天然带着一份道德评价:纯洁当然是好的,不纯洁当然是坏的。顺理成章,哲人们就把心灵快乐视作更高级的快乐。
在我们看来,这种分析框架有点儿过于简单,找出的种差也很难成立。肉体的快乐过后不一定就有痛苦相随,反过来,心灵的快乐过后也照样可能有痛苦相随。心灵的快乐也许更为纯洁,但这似乎不在于心灵快乐来得特别简单。我倒觉得,心灵的快乐似乎更为复杂,更多和苦难、忧伤、悲悯连在一起。
我们今天不再只能根据种属关系或共相一类来进行概念分析了。各种快乐可能具有家族相似,虽然相通,却并没有什么共同点。心灵快乐和肉体快乐之间也可能是隐喻关系。高明、高人、高士,它们和房檐高低、椅子高矮有什么共同点呢?
朋友在一起宴饮,情人间的欢爱,都有很多很多心灵的快乐,但如果硬分,似乎还得归在肉体快乐一类。听一曲莫扎特,得到了感官的快乐还是精神的快乐?很难想出什么情形,那里只有纯粹肉体的、感官的快乐,柏拉图早就提示过,若没有理知,你会连自己是不是在享受快乐都不明白。也许该把被强奸者的某些生理反应当作“纯粹肉体快乐”的例子?我们不能不觉得,把那叫作快乐是对受害人的进一步侮辱。
心灵和肉体,在这里,像是离开太远,中间空当太大,一大半寻常快乐都没了着落。我觉得,不如在种种快乐中特别标出溺欲之乐和志意之乐 来。贪食而求肥甘,这是溺欲之乐,是道德家要批评的。朋友在一起宴饮,情人间的欢爱,竞赛胜出的快乐,虽然拔不到乐道的高度,但“顺其道则与仁义礼智不相悖害”(王夫之,《张子正蒙注·诚明》),没有什么不正当的。
溺欲之乐易解,关于志意之乐 ,我想多说两句。你爱打网球,说那是给你带来很大快乐的活动。可我看你打球,肌肉绷着,眉眼皱着,东突西奔,汗如雨下,一点儿都不像快乐的样子。比照另一种情形:你赢了一场业余选手锦标赛,捧起奖杯,眉开眼笑,快乐极了。比照之下,前一种快乐并不是情绪上的快乐,并不直接呈现在形体之上,所以我愿称之为志意之乐。
“志意”这个词是我编造的,好在望文生义,大致还通顺。所谓志意的快乐,无非是说,当事人尽管快乐,但貌貌然看上去并不见喜笑颜开的样子。乐意,虽苦犹乐,以苦为乐,孔颜之乐,通常都是志意方面的,说的不是形体上的快乐。
我相信,志意之乐在很多场合有助于适当理解我们是怎样说到快乐的。例如,登黄山是辛苦还是开心?这里不需要辩证法,也无须计算满山的景色怎么抵消登山的汗水,只须指明,在志意的快乐那里,每一分辛苦本身就是一分快乐。再如,观察者莫不注意到快乐与新鲜感的联系,情绪上的快乐会疲倦,因此不会持续不断。快乐作为一种情绪有来有去,笑容时间长了就会僵在脸上,但孔颜之乐都是长久的,这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会在这里找到一种持久的情绪,而是因为孔颜之乐根本不是一种情绪,而是志意之乐。再说审美愉悦或审美快乐吧。“审美”这个词本来就有疑问,但现在只说“快乐”。有人说,初读堂吉诃德时大笑,再读时掩卷无语,后来读时大恸。审美的愉悦,实在也有情绪之乐与志意快乐之分。通俗作品也许会让人像吃糖果一样产生某种快乐,精深的作品若说让人愉悦,则多是志意的快乐。在看悲剧的时候,人通常并没有一种情绪上的快乐、形体上的乐。人们常随亚里士多德说到恐惧与怜悯,显然,恐惧不是一种快乐。怜悯也不是,想想一个人若在怜悯时感到快乐是什么样子,也许是幸灾乐祸?“表现丑”的作品也会让人“愉悦”,与以苦为乐同属一族。
志意之乐的提法也许从反面看更重要。它劝我们不要在形体上寻找快乐的共相。志意之乐诚然是有外部标志的,但它们和喜笑颜开可能毫不搭界。
我愿提到,这个提法不限于快乐;谈论性情的词,多半有志意这一端,比如热情,见人就招呼,声色洋溢,是热情的显例;但热情的另一端,是执著于某人、某事,看上去并不是那么热气腾腾的。
▍以苦为乐
貌貌然看去,志意之乐没有多少形体表现,反倒常和辛苦、艰苦、痛苦连在一起。的确,痛苦和快乐经常难解难分,乐和苦是一对双生词,说到快乐,就不能不说到痛苦。
有人把追求快乐视作人生的目的,有人则把避开痛苦视作人生的目的。有人说,逃避痛苦的冲动更强于追求快乐的冲动。有人干脆说,所谓快乐,无非是消除痛苦。然而,我们也常看到,尽管眼见前路充满艰难困苦,还是有人会迎难而上。当然,就像快乐不是生活的目的,他们也不是在选择苦难,他们投身一项事业,哪怕它要带来苦难。
苦难让人英雄。我们围在那里听过来人讲他苦难的经历,一脸崇敬。有的人因此喜欢讲述自己的苦难、痛苦、困厄、孤独。甚至不面对听众,也要自我悲情一番,从心里夸大自己的孤独和痛苦。
大快乐是经历了痛苦的快乐,被苦难提升了的快乐。俗话说,不经风雨,哪见彩虹?经大痛苦的人知大快乐。据王朔观察,成年男人喜好的东西,多半带点儿苦味:烟草、茶、咖啡、老白干、探险、极限运动。幼童的苦乐也许截然分明,但在成年人那里,快乐往往是和痛苦交织在一起的 。从来没人来送礼的男人谈不上廉洁,从来没人勾引的女士谈不上贞洁,不受苦的快乐是些鸡毛蒜皮的快乐。
细计较起来,让人英雄的不是苦难,而是对苦难的担当,是战胜苦难,是虽经了苦难仍腰杆挺直,甚至乐在其中。仅仅被苦难压着,和大快乐毫无关系的苦难,让人怜悯而非让人崇敬。
因此,大多数听众,听到英雄讲述过去的苦难,崇敬之余甚至有几分羡慕,却不准备在自己今后的生活道路上选择苦难。因为通常是苦难把人压垮,而不是使人更加坚强。
也因此,有人为吃苦而吃苦。他等不及命运的安排,就要一试自己有没有以苦为乐的能力。苦行僧更是把吃苦定为自己的目标。倒不是说,他们想最后会获得快乐的结果。扛住苦难就已经是结果了。为吃苦而吃苦,初看起来和找乐一样,把苦乐从具有实际意义的处境割离开来,其实两者大不相同,因为抗衡痛苦的过程已经有志意之乐在其中。为吃苦而吃苦天然就丰厚,不同于找乐那样单薄。有为的青年,都曾这样那样地为吃苦而吃苦。反过来,得避苦就避苦的青年,一定性情单薄。
以苦为乐是快乐,不是痛苦。这并非因为整个过程中快乐的总量算到头来超过了痛苦的总量,倒仿佛,无论痛苦多么多快乐多么少,痛苦都是用来为快乐服务的,用来烘托快乐的。痛苦提升了快乐的品质。带苦的快乐实际上差不多是高等级快乐的一个标志。这种高等级的快乐,不一定由于带了苦而不那么纯粹。苦乐混杂,倒不如说由于尚未尽脱俗气。志意的修炼恰在于始终保持天真之乐。那些苦仿佛是个过滤器,始终滤出清洁的快乐。淳朴天真之乐既是一种回忆,也是一种现实,维系我们心灵的绵延。我们如何保持童心?假装自己还没长大?天真不是某种现成不变的东西,它在丰富阅历中展现新的形态。丰富不同于芜杂,这恰在于丰富者,无论包含了多少反题,仍保持着创造时刻的一片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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