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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生:嫉妒乃无知,模仿即自杀

爱默生 少数派悦读 2022-03-19



论自信
文|爱默生

前几天,我读到一个名画家写的几段诗,诗作自出机杼,不落俗套。姑且撇开诗的主题不论,单这些诗行本身就永远给人以警省。它们所传颂的情操比其中可能包藏的任何见解都更为宝贵。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内心深处所确认的东西众人也会承认——这就是天才。说出深潜于你内心的信念,它就能成为大众的观点。因为内心之物到时候便会无远弗届,而上帝在世界末日审判众生时那号声所赞颂的,往往是滥觞于我们心中的思想。

尽管摩西、柏拉图、弥尔顿的语言平易无奇,但他们之成为伟人,其最杰出的贡献,就在于蔑视书本教条,摆脱传统习俗,说出他们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思想。一个人应学会更多地发现和观察自己心灵深处那一闪即过的火花,而不只限于仰观诗人圣者领空里的光芒。可惜的是,人总不留意自己的思想,不知不觉就把它抛弃了,仅仅因为这是属于他自己的。

在天才的著作里,我们认出了那些自己业已放弃的思想,它们显得疏异而庄严,为我们拱手接纳——即使伟大的文学作品也没有比这更深刻的教训了。这些失而复得的思想警谕我们:即使在大众之声与我们相悖时,我们也极须遵从自己确认的真理,乐于不作妥协。否则,明天一个陌生人能说出他的灼见,而这恰是我们想过并一直感受到的真知,我们只得惭愧地从别人手里接受自己的思想。


随着学识渐增,人们必会悟出:嫉妒乃无知,模仿即自杀;无论身居祸福,均应自我主宰;虽然广袤的宇宙充满了幸福,但如果不事耕耘,果实也不会从天而降。蕴藏于人身上的潜力无穷无尽,但他能胜任什么事情,别人无法知晓,若不动手尝试,他对自己的这种能力就一直蒙昧不察。惟独某一张脸孔、某一个人物、某一件事情能给他以深刻印象,这并非平白无故。这种记忆的雕塑术也不无一种天设地造的和谐。视线落在投有光线的地方,正是为了证实某一具体光线的存在。

我们只十有五分地表达了自己,并以自己所抱有的神圣思想为耻。在确信自己的思想是不偏不倚的真知灼见之后,才敢和盘托出。一个人尽心尽力地干活,就会感到轻松愉快,否则就终日惶惶不安。这其实是一种得不到解脱的“解脱”。这种违背心智的态度会使天才弃他而去,灵感与他绝缘;既无创造,也无希望。

相信自己吧!这呼唤震颤着每一颗心灵。安守神圣的上帝赋予你的本份,与同时代人交往相处,接受时势事态。伟人们向来如此。他们孩童般地向同时代的精英倾吐心声,把自己的心智最可信赖这一良知公之于众,自本自为,从而拔萃超类。我们生既为人,理当与超凡的上帝相和谐,天人合一;不为温室里的弱者、病夫,不为临变而逃的懦夫,而应给人以指引,救人于水火,施人以恩德,遵照上帝的旨意,冲破混沌与黑暗前进。


无忧无虑、如君王一般不屑讨好他人的儿童,其坦然处事的态度,是健康的人类天性。儿童不愧为社会的主人!他无拘无束,不须负责,他在一角旁观眼前的人事,用儿童快捷、简单的方式对这一切作出评判。他从不为后果及功名利禄所羁绊:他给出独立、率真的裁决。你必须顺从他,他却不附和你。

但人却仿佛被自己的意识关进了囚牢。一旦他的言行给自己带来声誉,他就受制于众人的好恶,从此难免要取悦于人。他再也不能把别人的感情置之度外了。啊,但愿他能像以前一样独立独行、超凡脱俗!能够摆脱一切约束,不受尘世影响,自始至终保持纯真天性的人,永远是强者。面对时事能直陈己见者,就如投镖般犀利,令人闻其言而生畏惧。

但这些只是我们在远离人群的时候听到的呼声,一旦踏入尘寰,这些声音便变得微而又微,乃至弱不可闻。整个社会都在策谋反对每一个有勇毅正气的社会成员。社会是一个股份公司,在那里,众成员为了使每个股东的面包得到较好的保障,同意牺牲食者的自由和文明。

最受欢迎的美德是附从,自信则是它的眼中钉。他不爱真实与独创,但爱虚名与陈俗。谁要做个真汉子,就应该蔑视传统,打破常规。欲要千古留芳,就不必拘泥于善美的声名,而应该探求它的真髓。除了心中的一团正气,一切都终不免归于平庸。


我要做的是一切与我有关联的、而非别人所想的事情。这是一条在现实生活与精神生活中都难能实行的原则,它是区分伟大与卑微的根本标准。因为你总能碰到那些自以为比你更了解你自己责任的人,要实现这一原则确是难上加难。在芸芸众生之中随波逐流是易事;于离群索居之际自行其是也是易事;而伟大人物则能身处尘寰而纵心自主。

我们反对死教条是因为它会削弱你的力量,浪费你的时间,掩盖你的个性。如果你维持一所毫无生气的教堂,捐助一个死气沉沉的圣经协会机构,跟着某大党派投票赞成或反对政府,象一个微贱的主妇一样安排饭桌——在这一切帷幕下我很难看出你的真面目,而你本人则极大地分散了自己的精力。尽你的天职,我便能认识你。尽你的天职,你就能强化自己。一个人应该想到附从只是一个盲目的“捉迷藏”游戏。如果我了解你的宗派,我即能预知你要说什么话。我听到一个传教士宣讲他教堂里的某一制度如何优越,以此作为他的布道话题。

难道我事先不知道他不可能说出半句不落俗套的即兴之辞?不知道尽管他把这教条细致入微地夸夸其谈一番,其实却不会去身体力行?难道我不知道他自己保证过不得越雷池半步,不能作为普通人、而只能作为教区牧师来看问题?他是一名雇佣代言人,而那副教会中人的架势便是最为虚伪的造作。

我们大多数人都用这样那样的手绢把自己的眼睛蒙上,从而依附在某一个舆论集团之上。这种附从不只使他们做几桩假事,说几句谎话,而是使他们在所有事体上都成为伪君子。他们的每一句真话都欠真实,他们说一非一,说二非二,令人懊恼而又无从着手纠正。同时,天性很快给我们穿上了我们所依附的那个集团的囚服。我们随之戴上一副面具,披上一张画皮,逐步学会了温文尔雅的蠢驴式表达法。

有一种尤其使人屈辱的体验,这种体验在前人笔下亦不无提及,我指的是赞同这张愚蠢的脸孔[1],指的是在拘谨的交往中应答索然无味的谈话时那种强挤出来的笑容。那些出于被迫而勉强抽动的肌肉把脸盘绷得紧紧,令人难堪之至。但是,如果不顺随凡规习俗,你便会为世所不容。因此一个人应懂得怎样看待别人的怒容。在大街上或是在朋友的客厅里,他会遇到对他侧目而视的旁观者。如果这种憎愤象他的一样,是出于蔑视和反感,那他还是苦着脸走回家好了;但是这些黎民百姓的怒容就如他们的笑脸一样,挂上放下全无道理,只不过随着风的吹向和报纸的的矛头所指来更换。

可是,比起政客学者来说,这些民众的不满更为可怕。一个通晓世情、刚毅坚强的人不难忍受有教养阶层的怒火,因为这种阶层由于本身极其脆弱而显得怯懦,动怒也审慎有度。而一旦在这种温文的怒火上加以民众的狂怒,一旦贫穷无知者被煽动起来,一旦激起社会下层的愚昧蛮人咆哮暴动,那就需要有宽容旷达的态度,才能超凡入圣,视之等闲。


另外一种威胁我们自信力的是我们的妥协态度,对自己往昔的言行且敬且畏,只图与之相协调,因为除了我们往昔的行为以外,再无其他数据可拱别人来计算我们的轨道了;而让人失望又非我辈所愿。

但为什么要回顾过去?为什么为了不与你在大庭广众下陈述过的观点相抵触就拖着记忆的僵尸不放呢?假如那是你务须反驳的谬论,那又怎样呢?看来即使在纯记忆的行为里你也不能只单单依赖记忆力,而应把往事摆在千目共睹的现在来判断,从此以后不断自赎自新——这才是智慧之道。

愚蠢的妥协调和是小人的伎俩,它为渺小的政治家、哲学家和神学家所崇拜。染上这种习性,一个伟人简直无所能事,或者只能关顾自己印在墙上的影子。我们今天应该确凿地说出今天的想法,明天则应确凿地说出明天的意见,即使它与今日之见截然相悖。——“哄呀,这么一个来你肯定会被误解的!”——难道被误解是如此不足取吗?

毕达哥拉斯就曾被误解,还有苏格拉底、耶酥、路德、哥白尼、伽利略、牛顿,还有古今每一个有血有肉的智慧精灵,他们唯谁未遭误解?要成为伟人,就不可避免地要遭误解。时至今日,附从与妥协之论可以休矣。让这些字眼成为被公开揶揄鞭挞的对象吧。听够了那鸣唤人们就餐的沉沉锣响,且让我们换取斯巴达横笛的清越之声!

我们读书好比行乞与阿谀,乞讨别人的思想,逢迎书本的内容。我们的想象力又给我们编排了虚假的历史。王国与王权、势力与财产是比住在小屋里从事平凡工作的平民约翰或爱德华其人更为冠冕堂皇的词汇;可是国王与平民同为万物之灵,具有同样的天然禀赋。为何历史唯独向阿佛列王、斯坎德培和格斯道佛王致以敬意呢?假设他们品德高贵,难道美德就被他们耗尽了吗?问题的关键在于是今天走自己的路抑或是如往日一样步逐这些声名显赫者的后尘。每或平凡者据主见而行事,他们的行为就如同丰功伟业,普照生辉。

人懦弱而爱抱歉;他已失去了正气;他不敢直说“我想”,“我是”,而是援引一些圣人智者的话语。面对一片草叶或一朵盛开的玫瑰,他也会抱愧负疚。其实,譬如我窗下的那些玫瑰花,它们与谢去的或是更为娇美的玫瑰花并无联系,它们任其自然,与上帝同在。它们超越于时间之上。玫瑰花就是不折不扣的玫瑰花;它在生存的每瞬息都完美无缺。在一朵花蕾破绽之前,它运行着全部生机;在盛开的花朵里,其生命力无复多;在无叶的根子里,其生命力无复少。花之天性得到了满足,花复每时每刻同样地满足了自然。

但是,人却为向往所耽,为追忆所累,他不在现今之中生活,却要回眸追惜过去,或者,注意不到身边的财富,一味踮起脚尖瞻望未来。然而,人只有超越时间,在现今与自然共呼吸,才能获得幸福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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