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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案:死者罪有应得,警察涉嫌渎职

2017-03-25 呼兰胖子 胖子评天下

关于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案,天佑是打算写三篇文章的,这三篇文章分别是关于法官、警察和高利贷的,关于法官的《刺死辱母者在任何国家都不会像山东这样判决》已经发出,目前反响热烈,还未删帖。现在这篇是关于警察在这个案子当中的责任问题的,由于大家知道,现在涉及到警察的文章都很危险,所以,天佑能不能写到第三篇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为了避免没看到前一篇文章的朋友不知道此事的来龙去脉,现在天佑再简单重述一下这个案子。案情大概是这样的,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办了个刹车片厂,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前后两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但是,吴学占其实是个黑社会,欠了他钱那还有好?苏银霞尽管还了他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还剩大约17万余款实在还不了。因此,苏银霞遭受到吴学占指使的的社会闲散人员暴力催债。这些人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案发前一天,苏银霞去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吴学占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逼她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第二天,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员带到公司,这些人将他们母子包括公司一名职工,非法拘禁在接待室。其间,这些人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甚至用手机播放黄色视频给于欢和母亲听。更令人发指的是,一个叫杜志浩的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当着于欢的面往苏银霞脸上蹭,令于欢情绪濒临崩溃。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找报警人于秀荣报警。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看到那些催债人员,不但不解救被非法拘禁的三人,反而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便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对他们说:“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站起来试图往外冲,叫回警察,但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也被捅伤,但他自己开车去了医院,不知什么原因,他在医院门口跟别人大吵一架,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名催债人员重伤,一人轻伤。后聊城法官以“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为由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关于法官运用法律的错误,天佑在前一篇《刺死辱母者在任何国家都不会像山东这样判决》已经进行了阐述,所以,在此不再赘述。此文天佑主要分析死者和警察的错误。

先说死者的错误。死者杜志浩其实是个逃犯。他出生于冠县斜店乡南史村,因在家中排行老三,被人称为“杜三”。他常年不在家,一直住在县城或东古城镇,给村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因琐事“揍他舅舅”。能打自己舅舅,这在东北叫“牲口”。2015年9月30日,东古城镇一名14岁女学生被撞身亡,身首异处,肇事司机逃逸。肇事司机就是杜志浩,肇事当天杜的父母给死者母亲送过东西。后来死者母亲收到了中间人给的28.5万元赔款,但自始至终没见过肇事者一面。交警给出的理由是抓不到人,警察是抓不到人吗?还是故意不抓?从这个细节上我们可以看出,杜志浩的能量是挺大的,他的能量是来自于自己的“牲口”,还是来自吴学占的势力我们不得而知,总之,交通肇事致死他也不会坐牢。

在此案中,杜志浩带人非法拘禁苏银霞母子,并对苏银霞进行猥亵,侮辱,他拿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这算不算强暴天佑不懂,但是,他这样激怒苏银霞儿子导致后来被刺实属罪有应得。在杜志浩被刺后,他自己没有充分估计到自己的伤势严重性,没有叫救护车,而是自己开车去医院,不去就近的医院,而是去很远的医院。到了医院不立即进急诊室,而是在医院门口跟别人大吵一架。可以这么说,杜志浩的确被于欢所刺,但是,他的死与于欢并无必然联系,是他自己耽误了自己的抢救时间,也是属于罪有应得。

再说警察的错误。苏银霞前一天就打过110,但是110不管,这让人很是费解。在事发当天,接警后,警察来到苏银霞公司接待室。此时,被非法拘禁的三人仍然处于被控制中,而警察并没有干预,这是错误一;受害人苏银霞被杜志浩强制猥亵、侮辱,警方也没有做任何询问就离开,这是错误二;不询问受害人任何讯息,轻描淡写说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就转身离开,这是渎职行为,这是错误三;当苏银霞公司员工来拦他们的车,他们还要执意离开,这是纵容犯罪,这是错误四。

可以说,当时警察的反常行为是导致于欢情绪失控的直接原因,因为警察的不作为导致了他更深的恐惧和不安,本来他以为警察来了自己和母亲有救了,没想到警察却根本不管自己和母亲。警察为什么对杜志浩等人的行为如此态度?其实我们从新闻里可以看出一些蛛丝马迹,在冠县工业园内,与源大工贸邻近的一家企业老板说,事发不久,他曾被警方喊去了解情况,“第二天吴学占就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公安局说了啥”。警察办案,吴学占怎么知道的?是不是有人给他通风报信?警察当时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这是处理纠纷的基本程序,警察为什么要违反程序?是不是有人打了招呼?

我们大家都明白,在北方,黑恶势力在县域经济里充当什么角色?像吴学占这样的人,长期放高利贷,没有人罩着那是肯定不行的,谁罩着?这里面有没有警察高层?警察在前一天为什么不出警?第二天为什么去了就走?是不是警察根本就知道吴学占惹不起,或者是知道吴学占和自己领导关系好?

中国警察有个特点,遇到抓赌抓嫖这样有利可图的事情那就严格执法,遇到这种经济纠纷就是能躲则躲,如果经济纠纷的一方是地方上有能力的一方,那他们就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总之,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案:死者罪有应得,警察涉嫌渎职,因为他们的不作为才导致了于欢的情绪失控。死者已死,无法追责了;但是,当地警方的渎职问题一定要深究。这样做,不仅是要重树人民对警察的信任,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件事整顿警风,还社会以安宁,让地方经济建设平稳有序的发展。到此,天佑分析结束,如果警察不找我麻烦,不封我号。下一篇,天佑将分析企业家为什么要借高利贷的问题。那是经济问题,是关于营商环境恶化问题,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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