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出台:单位8%个人4%!
为建立我省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
”什么是职业年金?
为什么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体现。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人员的相互流动。
职业年金覆盖的人员是哪些?
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与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即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的区别是什么?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建立的强制性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区别有三点。
缴费标准不同。 职业年金缴费是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而企业年金缴费是单位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
领取方式不同。 职业年金是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企业年金是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参保条件不同。 职业年金具强制性。企业年金是自愿参保。
怎样缴纳职业年金费?
实施办法规定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由单位代扣代缴。
职业年金如何经办管理?
职业年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管理。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按照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计算利息,按月计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职业年金如何领取?
职业年金基金如何投资运营?
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关系确定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我省按照基金规模设立职业年金计划,实行统一收益率,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基金增长规模,适时调整计划数量。
职业年金如何转移?
《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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