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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康有为、陈独秀、鲁迅等人的私德,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2017-09-12 哲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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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涯社区


我们常常会看到有这样一种说法,即“文品和人品不能相提并论”,这句话我觉得放在所谓文艺人士、文艺作品身上或许还勉强可以,但一旦对象是传播思想的人士与其思想作品,也许就不能这样轻易的将“文品和人品”二者割裂开来了,对于其中某些人品不堪者,更应当引起我们的某种警惕和批判。

  

这里让我们先从近现代史上影响极大的三位思想人物入手,看看他们的“文品和人品”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紧密的联系呢?或者说,我们是不是应该从中反思一些东西。


【一】康有为(1858—1927)


这里先从年纪最长的康有为说起,此人凭着戊戌变法得到的政治资本,在流亡时期获得了侨胞们的大量捐款,他本人正是利用这些钱去周游世界。

  

华人华侨们其实也不富裕,若是康有为能够一心为开拓视野、为国计民生奔走,也算是达成这些捐款者的初衷了,可惜康氏不仅拿着这笔钱为自己盖了多处别墅,也先后娶了六位夫人(其中还有一位曾是他的日本籍女佣),在他70岁去世时,尚有四位夫人在世。

  

根据赵立人《康有为》一书中的记载,自号“天游化人”的康氏不仅在国内外四处云游,也参与了“张勋复辟”运动,等到1925年溥仪被冯玉祥驱赶到天津日租界后,唯恐落于人后的康氏不顾老迈,马上风尘仆仆地从上海赶到“行在”进行三跪九叩,着实过了一把“觐见天子”的大瘾。要做一个像郑孝胥一样的满清遗老也没什么,这无非是个人的政治选择,偏偏康氏惯于脚踩多只船,比如1923年4月炙手可热的北洋军头吴佩孚五十大寿时,康氏又特去洛阳进行祝贺,并投其所好地献寿联道:“牧野鹰扬,百岁功名才半纪;洛阳虎踞,八方风雨会中州。”好名的吴玉帅得联大喜,待之如上宾。

  

不但惯于政治投机,康氏在诚信方面也完全背离了儒家的教导,比如他在自己的《我史》里面严重造假、混淆视听(已经茅海建教授做了仔细的辨析、考证)。康氏在戊戌变法中的胡乱作为,不仅严重堵塞了中国的政治改良之路,变法失败后他在香港不经大脑的发言也害苦了光绪。

  

在政治方面,康有为各种离奇、魔幻的想法层出不穷,大有唯恐天下不乱之势。这里就不再细述了,有兴趣者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二】陈独秀(1879—1942)


蔡元培执掌北大之后,有鉴于当时学校师生们的不正之风,“私德不修,祸及社会”,于是组织了一个“进德会”,希望会员们能够砥砺个人道德,为社会做一个出色的表率。这个进德会有“不嫖,不赌,不纳妾”等戒条,大家可以自愿加入。因为反对戒嫖、支持纳妾,所以辜鸿铭这等知名的“辫子教授”拒绝入会,宁为真小人、不做伪君子;校长蔡元培、文科学长陈独秀等许多知名教授都争先加入,由此使得进德会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

  

然而陈氏又自抽嘴巴,因1919年3月间逛八大胡同被人知晓,结果闹得满城风雨。两年前力荐陈氏到北大任职的北大教授沈尹默和北京医专校长汤尔和等人,认为陈独秀不配为人师表、破坏北大声誉,极力要求蔡校长撤销其文科学长之职。虽然蔡元培爱才心切,但架不住各方的压力,只好给陈独秀放假一年,但仍保留教授职位,实质上是将他从教学一线隔离,以避风头。不久之后,“五四”运动爆发,陈独秀于1919年6月因散发传单被捕,出狱后即南下上海,为中国历史揭开了不同的一页。

  

除了嫖娼一项,陈氏也可谓三妻四妾。陈氏本有原配夫人高晓岚,但他耐不住寂寞,又与夫人同父异母的的妹妹高君曼(1888—1931)搞在一起。高君曼不仅是陈氏生活中的伴侣,也是他事业上的支持者与助手,甚至与他一起被捕坐牢。按理说两个人应该是“患难夫妻恩爱深”,但是自1922年起两人的感情逐渐冷淡,高君曼于1925年带着她和陈独秀的儿子陈鹤年(陈哲民)、女儿陈子美移居南京,陈独秀每月只象征性地给她寄区区30元生活费。艰苦、紧张的生活损害了高君曼的健康,她身患肺结核却没能得到有效治疗,于1931年病逝于南京。

  

1925年冬,陈氏胃病发作,来到上海的一家私立医院诊治,与接待他的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施之英从此结缘。两个人很快就在医院附近租了一间民房过起了“夫妻”生活,还大大方方去杭州、杨州等地度“蜜月”,党组织因四处打探找不到陈总书记的下落,只好在上海《民国报》上登出“寻人启事”。陈氏看到报纸,这才回归组织,后因1927年大革命失败成了斯大林中国政策的替罪羊,终被撤消了党内一号职务。施之英也就在此时离开了他,在上海另嫁他人,他们的“夫妻”生活大约维持了14个月。

  

陈氏不仅为人喜新厌旧,而且感情淡薄,不仅在高君曼的最后六年里没有去看过她一面,而且他自从1913年离开家乡后再也没有回去过,时年3岁的儿子陈松年竟然有20年没见过父亲(后来到监狱探监才看到的)。

  

比陈氏小29岁的上海女工潘兰珍在1930年两人结婚时,不仅完全不知晓陈的真实身份,而且也基本不知道陈的过去,为求一时之快的陈氏无疑是在蓄意欺骗对方。1932年10月,陈氏被上海国民党当局逮捕,送往南京老虎山模范监狱关押,经庭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报纸登出后,潘兰珍这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陈独秀。

  

最令人叫绝的是,陈氏坐牢时还在狱中与前来探视的潘兰珍行房事,以致典狱长不得不请陈大教授“自爱”,结果陈却反驳说:“这是私人生活,别人管不着,也不用管。”【任建树《陈独秀大传》,436页】


【三】鲁迅(1881—1936)


关于鲁迅的问题,我已经在《如果这就是鲁迅》一文中有详细交代,这里不再一一罗列,有兴趣者可以搜出该文进行参阅(阅读地址见结尾附录)。

  

在孙乃修的《思想的毁灭——鲁迅传》一书中,作者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三暮四、言行分裂、投机革命、带有中国式世俗精明的那么一个老滑头形象的“鲁迅”,用今天的话说,鲁迅分明就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一面在光复会里高倡“我以我血荐轩辕”,一面却以家有高堂拒绝牺牲;一面对传统社会表现出切齿痛恨,一面却在袁世凯政府中担任小说审查官;一面通过蔡元培的关系领取国民政府的津贴,一面却对国民政府破口大骂(在给日本人的96信里从来未对日军侵略行为抗议过,有媚日嫌疑);一面加入了左联,一面却以养家糊口为托辞拒绝承担事务……

  

虽然鲁迅在男女关系方面,要比康有为、陈独秀之流干净一些,但也并非无可指摘,但这里就不以此为重点了。要强调的是,鲁迅为人心胸狭隘且睚眦必报,以至于在生前广为树敌,掀起文坛上的一场又一场混战,以致弄得整个文坛鸡飞狗跳、乌烟瘴气,到他临死前一个多月,却还在扬言道:“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因此,我在《如果这就是鲁迅》一文中,才提醒大家要警惕人文知识分子中的那些道德败坏分子,因为他们往往是带有浓厚的暴力倾向的思想极端分子,思想方面的建设力不足,破坏力却不可小觑。这在古今中外都不乏例证。

  

而正如我在分析马克思的时候说过的:“马克思这个人专横、冲动、热情,喜欢辩论且好斗,他的思想中充满了那种战斗的激情和献身的狂热(他早年是个浪漫主义诗人)。这种人最容易成为群众运动膜拜的偶像,因为群众往往是冲动、盲目的,马克思的言论正好投合了这种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是群众和革命选择了马克思,就像中国的帝制选择了儒表法里这套东西一样。”

  

当一个社会缺乏理性、宽容的氛围时,往往是那些煽动家、极端分子容易获得精神市场。“鲁迅思想”之所以风行于一时,成为青年们的所谓“精神导师”,也许正是这个缘故。



【四】观其行,听其言


《大同书》是康有为晚年的作品,它“吸收今文经学的‘公羊三世’说和《礼运》的小康大同思想,融合儒、佛二家,结合西方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空想社会主义,虚构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大同世界”,但是在我看来这满纸荒唐言,与其说它有什么真知灼见,倒不如说它是一种迎合思想界时尚的大杂烩。

  

康有为各种奇谈怪论,比如他主张“大同之世,自发至须眉皆尽剃除,五阴之毛皆当剃落,惟鼻毛以御尘埃秽汽,则略剪而留之”,他居然要把人的毛发都剃干净。而且要消灭家族、家庭,“男女同栖不得逾一年,届期须易人”,这分明就是“共产共妻”;夫妻所生的孩子都送到公立育婴院去,“凡教养之责,皆政府任之……父母不得而私也”。

  

还要“设立公共宿舍,公共食堂,有等差,各以其劳作收入自由享用。”人“死则火葬,火葬场毗邻为肥料化工厂”。这类极端的主张,其实在大跃进时代都基本实现了,而恶果不难从亲历者的回忆里一窥究竟。偏偏还真有人拿这种东西当回事,话说1958年8月6日,国家主席刘少奇曾派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专门带着《大同书》到河北省徐水县搞共产主义公社试点。

  

我们不难预见,以康有为这样的人品和思想,如果令其当政,国家难道会比毛时代好吗?我们也不难发现,康有为与梁启超这一对师生的分道扬镳,也不可能仅仅是思想分歧造成的。

  

同样,陈独秀为人也完全具备了专制独裁的气质。话说1916年底陈氏以《文学革命论》提出了自己的白话文主张,当时还在美国的胡适写信,其中指出:“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匡正也。”可是陈氏却以一副自负真理在手、唯我正确的口气回信说:“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这样的态度发展下去,必然是容不下任何批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凡批评和反对者就是应该加以打击和消灭的“敌对势力”。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这种专断之人上台执政,他能够把自由、理性带给国人吗?同样,我们也可以从个人私德入手,对袁世凯、孙文、毛氏、蒋氏等人的私德及其言行进行一些思考和比较,也许我们能从中会体悟到一些不同的东西——尽管每个人的结论或许会大相径庭。

  

我也曾翻阅过美国人所写的华盛顿和杰斐逊等开国先贤的传记,有个感受非常强烈: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华盛顿、杰斐逊等人都是道德败坏之徒,或者都是一些野心家,那美国还能够有今天的成就吗?当然,华盛顿、杰斐逊等人在私德上并非完全无瑕,比如华盛顿曾一度热衷和女士们调调小情、杰斐逊曾勾引好友之妻未遂,但他们最终都坚定地维护住了自己的家庭和婚姻,乃至于年长后愈发显得德高望重——当然,这也许是社会环境对人潜移默化的结果!

  

不过,美国当初之所以能够顺利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其实还离不开华盛顿的直接努力。想当年,部分军官及野心分子都曾支持华盛顿做国王,面对“黄袍加身”,如果华盛顿动心,或者他本就是个野心家,那即使不令美国成为君主制国家,也要使美国的民主事业受到很大的挫折。


【五】无德社会,行而不远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大意如下:人们总是喜欢倾听作家们的教导,但是殊不知作家们的平均道德水准是低于一般人的,这就会引发严重的社会恶果。其实这也是托尔斯泰的夫子自道,因为他的道德水准在早些年也不算高,而其晚年的思想主张也较为极端。

  

通过以上的考察和分析,我们应该能够看到个人私德的重要性,同时感受到道德的重要性!我们应该首先警惕和痛斥那些道德败坏、注重个人私利、虚荣心强、投机性强的思想界人士,应该尽量引导社会的价值标准向德才兼备的方向前进,要把德与才做等量齐观。

  

也许正是因为某些人潜意识里蔑视道德,才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主张,殊不知这种不尊重传统价值观的恶果之严重。比如鲁迅喊了多少年的“改造国民性”,但是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国民性不还是那样不堪吗?因为根本不是中国人天生低贱,而是因为人性在变态的专制环境下必然要发生异变(从这里我们也看出,根本不是儒家教出了伪君子、真小人)!就算是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勉强可以改造,那么在传统一文不值、西方价值未在中国落地的前提下,你又拿什么道德基础去改造国民性呢?改来改去,改出了一堆无法无天、没有人性的暴君暴民!

  

很多时候,这些所谓的思想人士之所以为社会改良乱开药方,并非是由于他们知识或者视野上的不足,反而是其人格上的缺陷造成的。一个道德败坏、亲情淡薄、无所敬畏的人,你能想象他会设身处地为他人的福祉着想吗?会改掉头脑狂热、想一出是一出的毛病吗?而那些思想灰暗的价值虚无主义者,必然会引来滔天罪恶。

  

如今我们的重中之重固然是制度的改良,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诸如韩国、日本、台湾甚至新加坡,其实都是或曾经是儒教文化圈的一员,正像秦晖教授所说的“文化无优劣,制度有高低”,如今我们没有必要再以儒家为思想批判的靶子了——倒是可以考虑批判不择手段地维护集权统治的法家!

  

当然,正像我前几天说的:孔子(或者说儒家)的道德、思想资源至今多可借鉴,但是又不必专此一家,比如有人通过基督教进行道德的自我完善,也是可以的;在中国人的道德重建方面,完全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今天的我们务必要明白,无德社会,终将行而不远;民主、宪政、自由的社会构建,其实都离不开道德的坚定支撑,只有道德的完善才能让我们的国家更安定、更和谐。今天既然我们主张要“超越新文化运动”,首先就应该从道德上超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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