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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开炮|评论

2016-06-05 公任明 理想国评论

破愚暗以明斯道和我们一起,重新探讨思想的价值

在外长怒斥后,加拿大方面已向中国外交部、中国驻加拿大大使表达不满。加拿大总理杜鲁多强调,新闻自由极为重要,明白传媒的职责就是问尖锐问题,他会鼓励记者继续这样做。


新闻自由是什么呢?新闻自由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新闻的一部分。新闻自由很重要,没有什么善意还是不善意的区分。


自由就是没有一些死板沉重的限制,不用担心新闻自由会造成社会动荡,因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会有新闻专业主义的存在,而新闻专业主义与新闻自由相辅相成。


当然,正常社会。




外长的愤怒与外交的胜利

 

“我必须说,你的问题充满了对中国的偏见与傲慢……我不知道这从何而来,但完全无法令人接受!”

 

“关于中国人权状况,没有人比中国人民更了解,中国人民才是最有发言权和发言立场的。”

 

“你知道中国已经帮助超过6亿人民脱贫吗?!你知道中国已经把保护和推动人权写进了宪法吗?!”

 

“我建议你,请不要用如此不负责任的方式提问。我们欢迎善意的建议,但拒绝毫无根据和没有理由的指责!”

 

藉由王毅外长的震撼发言,我们的确感受到了大国崛起的气氛。在一个不能点蜡烛的日子里:我们必须要严厉谴责一下!严厉谴责你们这些对我国外交说三道四的人!你们哪里来的偏见和傲慢!你们在钓鱼岛上过班么?你们没有发言权,只有在香港记者才能说话!你们知不知道你们很幼稚!坚持天真!NAVIE!想法太简单了,我们外交界是你们这些记者能想象的吗!angry!

 

这样的训斥其实并不是第一次了,代表着强硬外交作风的训斥,就像掀土豆一样,一年必须要有一次,因为在外长眼里,可能强硬与正常外交方式是划等号的,同时,这也是大国风范的一种表现。所谓风范就是,严厉谴责乃是外交纲常逻辑。

 

其实这样的场景,在影视剧中也十分常见:“你了解我家吗?你上过我家炕吗?我家过去三个人穿一条裤子,现在一个人穿一屋子裤子,她选择我,我家有没有暴力,她比你们更有发言权!”冯远征咆哮着对邻居们喊完,看了看瑟瑟发抖的梅婷。

 

这是我国外交的胜利。


真正的胜利的外交是讲道理


难得出现一个不打官腔的外长。

 

在外长怒斥后,加拿大方面已向中国外交部、中国驻加拿大大使表达不满。加拿大总理杜鲁多强调,新闻自由极为重要,明白传媒的职责就是问尖锐问题,他会鼓励记者继续这样做。新闻自由是什么呢?新闻自由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新闻的一部分。新闻自由很重要,没有什么善意还是不善意的区分。自由就是没有一些死板沉重的限制,不用担心新闻自由会造成社会动荡,因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会有新闻专业主义的存在,而新闻专业主义与新闻自由相辅相成。当然,正常社会。

 

扯远了,中国外交的发展充满奇怪的气息。肇大人之前,还算儒者,有理有据,算得上是正常外交,尤以周相为模范,此中原因,不外乎一点:民国出身的外交家,骨子里的硬气和儒雅是抹不掉的,顾维钧的一袭长袍,是民国外交的代表。当然还有远东法庭的梅汝傲,同样是黑袍,法理和道理并举,也算得上是知识人的典范了。

 

民国外交,常被人批卖国。这是不对的,按照秦晖老师的观点:

 

民国时期代表中国主权的中央政府,包括1927年以前的北京政府和以后的南京政府,其外交和国际政治行为是相当成功的。尤其是与既颟顸自大一味虚荣、又愚昧怯懦卑躬屈膝,不懂外交也不谙世情的清朝相比,民国的外交家如顾维钧、王世杰等都是国际政治的行家,这个时期中国的外交进步也非常明显。我们只要看一个基本事实:1840年以来的清朝和平、统一的时段比民国长,1840年时清帝国与列强的实力差距也不比民初大,但是清朝外交基本上就是一连串的丧权辱国丢失权益的事件。而基本处于“乱世”之中、国力相对更为孱弱的民国,在向西方列强“收回权益”和抵抗日、俄新的侵略这两个方面反而都成就卓著,对此不能不给予公正的评价。

 

对外依附的选择在49年后的外交中已然不复存在,如果说周相还留有一点痕迹的话,肇大人已经完全抛弃了这种外交方式,重回革命风格。这种一言不合就开炮的方式其实很适合我国近代国际形势,不硬起来,资本主义就会欺负我们。山野之中有能人,愚将之中幸有土匪。官腔听多了,来一点不一样的,对社会主义又好又快发展有好处。

 

文明社会的标志就是,让他说话,天不会塌下来。一言不合就开炮,实在是需要斟酌。与一言不合就开炮对应的是一眼不合就嫖娼的雷洋案。有社论说这是法治的胜利。

 

这算哪门子法治的胜利?

 

撑死说,这是公共舆论的胜利。这样的结果,不是通过法治解决的,是数以千万计的人通过网络呼喊,通过意见表达,通过游行抗议,扯破喉咙才有的结果。当我在知乎上提问"雷洋案是不是法治的胜利?",1分钟后,管理员显示说:因不符合内容规范,知乎不允许:XX敏感。

 

如果这是法治的胜利,那不如告诉我,正常走司法程序为什么出不来这种结果?不如我们看一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的一句话:

 

在遭受司法冤屈的被害人面前,对于司法机关无论进行何种责难都应该。为了避免冤案,对于司法机关无论提出何种要求都不为过。冤案的制造者,无论是有意还是无心的,都应该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尽管难以实现,我仍然要说:

 

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

 

同理,外交的最高境界不是开炮,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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