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微播州一条推文引高度关注与争议,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回应关切
昨天,播州官方微信《微播州》推送的一篇文章——《记3分,罚100元,这项处罚在播州落地,司机赶紧关注》(点击标题可阅读原文及精选网友评论),曝光了播州区交警大队贯彻国家法律,对机动车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处罚的内容,引起了网友高度关注与争议(截至今日16时,已有23000多人浏览,145人留言)。
正反声音皆有,
质疑声音更多!
今天,
交警大队与编辑部对接,
将连续两天回应网友关切!!!
机动车经斑马线,为什么应当礼让行人?
哪种情况下,不礼让行人属于违章?
目前,播州区有哪些固定抓拍点?
且等小编一一道来!
1为什么应当避让行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与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处以扣3分,罚款50元-200元。
近年来,斑马线前,
人、车抢行引发交通事故,
甚至致人死亡的新闻,屡见不鲜。
图例警示
2教你如何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3播州区固定抓拍点
目前,我区固定的5个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分别位于:
1、人民路贸易北街交汇处
(播州区十字街路口)
2、西大街南白车站
(遵义市二十二中学路口)
3、万寿街商贸城客运站
(交通岗亭处)
4、万寿街与团结路交汇处
(南白街道办事处路口)
5、播州区万寿街水利局路口
(北京华联超市路口)
编后
全社会对礼让斑马线事件的高度关注,显示的是大家对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改善身边社会环境的渴望。
谁都有成为路上无名行人的一刻,谁都希望在那一刻,自己能被尊重、被温柔以待、被礼让。
人让车,让出一片文明
车让人,让出一片和谐
这不是一句口号,
社会的文明进步
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本号综合,部分内容来源网络)
总编:邱正兵 | 副总编:杨金 陈代斌
编辑:何 萍 | 校对:宋光明
承办:遵义市播州区对外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