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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次!微播州一条推文引高度关注与争议,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回应关切

2017-07-06 微播州




昨天,播州官方微信《播州》推送的一篇文章——记3分,罚100元,这项处罚在播州落地,司机赶紧关注(点击标题可阅读原文及精选网友评论),曝光了播州区交警大队贯彻国家法律,对机动车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处罚的内容,引起了网友高度关注与争议(截至今日16时,已有23000多人浏览,145人留言)。



正反声音皆有,

质疑声音更多!




今天,

交警大队与编辑部对接,

将连续两天回应网友关切!!!


机动车经斑马线,为什么应当礼让行人?

哪种情况下,不礼让行人属于违章?

目前,播州区有哪些固定抓拍点?

且等小编一一道来!


1为什么应当避让行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与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处以扣3分,罚款50元-200元。


近年来,斑马线前,

人、车抢行引发交通事故,

甚至致人死亡的新闻,屡见不鲜。


图例警示









2教你如何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点击左下角动图可看动画演示)


3播州区固定抓拍点


目前,我区固定的5个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分别位于:


1、人民路贸易北街交汇处

(播州区十字街路口)


2、西大街南白车站

(遵义市二十二中学路口)


3、万寿街商贸城客运站

(交通岗亭处)


4、万寿街与团结路交汇处

(南白街道办事处路口)


5、播州区万寿街水利局路口

(北京华联超市路口)


编后

全社会对礼让斑马线事件的高度关注,显示的是大家对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改善身边社会环境的渴望。

谁都有成为路上无名行人的一刻,谁都希望在那一刻,自己能被尊重、被温柔以待、被礼让。


人让车,让出一片文明

车让人,让出一片和谐

这不是一句口号,

社会的文明进步

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本号综合,部分内容来源网络)



总编:邱正兵 | 副总编:杨金  陈代斌
编辑:何 萍 | 校对:宋光明 


承办:遵义市播州区对外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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