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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电缆门”事件首个正局级官员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2017-07-17 e车轨道交通资讯


西安地铁“电缆门”事件发生4个月后,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被逮捕,这也是此事件中首个被批准逮捕的正局级官员。

2017年7月14日,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获悉,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正局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唐宏波为西安地铁办原副主任。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唐宏波供职西安地铁期间,主要负责西安地铁三号线建设和地铁土地储备工作,兼任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分管工程一处、土地储备处(土地储备中心)。

西安地铁“电缆门”源于4个月前,当时运行不到半年的西安地铁三号线,被一则网帖曝光其所用的电缆“偷工减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引发巨大关注。

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纪委通报,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等12人涉嫌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通报》指出,陕西省给予西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酵四个月以来,省市层面及国务院办公厅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问责追责及立案侦查,在上述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报中,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

上述被问责的官员中,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是首个以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的官员。

(来源:界面)



唐宏波,男,汉族,1969年10月生,陕西宝鸡人,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等12人涉嫌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7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正局级)决定逮捕。




目前,由王超、马钢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首开西安任命两名地铁副总的先例


王超,汉族,1969年11月生,山西万荣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1月参加工作,香港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

曾任西安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房地产与综合开发处处长;西安市建委计划投资处处长;2017年6月任市地铁办(市地铁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马钢,汉族,1975年10月生,安徽利辛人,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曾任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生产处副处长、第一项目部副经理、直属工程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西安建工市政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任市地铁办(市地铁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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