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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要判囚後,亂港分子慌了……

點新聞 港青快线 2022-11-08

這兩天,香港一樁撤銷判罰3,000元的案件令人拍案稱快!


在修例風波中多次站出來撐警、外號「正義姐」的特殊學校教師藍雪寶,前年2月2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揮國旗唱國歌反對黑衣人播「獨」,結果遭黑暴分子襲擊。


而她的友人、「香江情中國心」發起人宋晞綸因推開一名黑衣者,去年被裁定參與非法打鬥罪成,判罰3,000元。



宋晞綸就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頒布判詞指,宋晞綸被扯頭髮又被扯跌落地,顯然是受襲者,故認為定罪不穩妥,判宋晞綸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雖然判罰3,000元不是什麼重刑,但這次上訴得直,亦代表着維護正義受法律保護!因此有不少網友對此歡呼。


而另一邊,亂港分子就違法行為申請保釋,兩個字:拒絕!



乱港分子持續在「栽跟头」的路上…


兩名「旁聽師」涉嫌今年初在法院旁聽聆訊時做出滋擾行為,被控以發表煽動文字罪,其中營運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的「黃牧師」彭滿圓另被控作出煽動行為。


國安法指定法官日前將案件排期於9月1日開審,法官並再度拒絕彭滿圓的保釋申請。



一個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亂港分子,已經引起市民強烈的不滿了,不知道彭滿圓怎麼好意思申保的。


當然,法官拒絕亂港分子保釋也是有原因的,因為亂港分子常常不安分守己。


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就在保釋後,因違反保釋條件提早重返監獄,成功讓自己第二年在獄中過生日。



乱港分子在持續「栽跟头」的路上亦一去不復返!


3名參與2019年9月沙田發生的暴動案的暴徒,日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判處各人監禁40至44個月。


暴徒当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施暴被警方拘捕。(點新聞資料圖片)


3名被告求情時,聲稱自己「關心社會,只是用了錯誤的方式去表達」云云,可見冥頑不靈,經審訊被定罪後,才表示感到後悔了。


但受所謂的「理念」驅使而犯案並非求情理由!


法官義正詞嚴地指,3人犯案前理應已考慮其犯罪行徑有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若然各被告擔心影響前途便不應犯案不會犯案,被定罪是咎由自取!



暴力犯罪行徑,必須零容忍


根據披露的案情,上述3被告於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好運中心外參與暴動。


案發當日約100人集結,有人帶備物品構築路障、亦有人帶備大量易燃液體,並實施縱火犯罪行為,依照當時事態的變化情景,顯然屬有預謀及有計劃犯案。



而且,案發現場鄰近民居及商場,暴動參與者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甚至犯罪目標十分明確,在5分鐘內迅疾癱瘓交通,直接影響破壞公共秩序。暴徒在現場縱火,亦直接威脅道附近居民及行人的人身安全。


其中1被告在警方執法時竟然企圖搶人,公然阻止破壞警方執法,阻差辦公。簡直無法無天,目無法紀!



從本次案件的審理過程來看,案件同時亦多方面顯現了修例風波期間黑暴施暴的共同特征。


比如:藉詞政治理念政治無分對錯追求從事犯罪勾當,並幻想以此作為脫罪的理由;面對法律審判依然執迷不悟,惟其等待法庭定罪之時才虛情假意地表達所謂的悔悟,顯然屬於口是心非的口惠實不至,並非真正悔過反省……


好在,法庭對該等犯罪行徑深惡痛絕,並嚴懲不貸。



而這次庭審,法官公開斥責各被告實施暴力犯罪行為被判刑實屬咎由自取,正正表明了社會公眾對暴力犯罪行徑的零容忍,任何無法無天的犯罪行徑必然會受到法律制裁。


都2022年了,想以所謂的「政治訴求」為託辭來逃避罪責,亂港分子洗洗睡吧~


法治香港不容黑暴!!




本文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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