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暴徒憑空消失一年多?原來被「手足」關在了「小黑屋」……
黑暴肆虐期間,暴徒曾志健在荃灣暴動事件中襲警。
他昨早(13日)涉嫌與三名暴徒,企圖在西貢黃石碼頭坐快艇潛逃台灣時被捕,今日(14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對於曾志健這個名字,大家聽起來可能覺得陌生,但說到黑暴分子在2019年10月1日發動的連環恐襲,大家一定有所耳聞。
當日,黑暴分子在全港多區肆無忌憚打砸亂射、縱火焚城……甚至用腐蝕性液體攻擊警員,荃灣更發生暴徒圍攻警員案。
曾志健就是這群襲警暴徒中的一員。
現年21歲的曾志健,案發時就讀於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事後他與一名理工大學博士生同被控一項暴動罪,他另被控兩項襲警罪。
曾志健於前年12月22日未有如期現身法院,法庭最終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其後有海外組織代發聲明指,曾志健正在逃亡,但沒交代身在何處。
一直到今次,曾志健等人在西貢黃石碼頭畏罪潛逃時,被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因沒有按照法庭的指令歸押而被捕。
● 窩藏工廈逾年,被捕時蓬頭垢面 ●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日(14日)下午見傳媒時表示,新界南刑事部昨日在一個情報主導的行動中拘捕4名人士,年齡介乎16至24歲,均在2019年6月及10月期間牽涉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件,並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間缺席審訊,被法庭通緝。
李桂華指,由於案件可能牽涉國安風險,國安處接手調查,並於昨晚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0條的「協助罪犯」罪,拘捕一名34歲男性貨倉管理員,涉嫌與本案有關。
究竟怎麼一回事呢?
據案情披露,自2020年開始,有社交頻道成員向一些正等候審訊人士作出遊說,慫恿他們棄保潛逃,離開香港,但需要預繳部分費用。
在2020年10月27日,這次被捕的4人曾前往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遭拒絕。
於是,犯罪團夥將4人窩藏在荃灣區一個工廈中,環境十分惡劣,單位無窗戶,4人差不多有一年時間沒有出門,只是間中會有人送食物充飢。
犯罪團夥將曾志健等4人窩藏在荃灣區一個工廈中。(資料圖片)
因為擔心警方追查到行蹤,因此犯罪團夥不時會轉移窩藏地點,而做法則是將4人封在紙箱中,當作貨物運往新的窩藏地點。
這4人不會被告知下個目的地在何處,亦被前前後後苛索40多萬元的「偷渡費」。
一直至2022年初,犯罪團夥更不再為窩藏地點交租,甚至不提供食物,4人唯有自己買乾糧充飢,直至昨日被警方拘捕。
李桂華提到,昨日進行拘捕行動時,見到4人均長髮披肩、身體消瘦,憔悴到完全不像年輕人。他強調,國安處會繼續追查該立心不良的團夥是否仍有餘黨在港,以及是否牽涉其他罪行。
● 前年逃犯偷渡案頻發 ●
說到靠「野路子」出逃的黑暴分子,這幾人不是首例。
2020年底,香港曾有5名黑暴青年上網自學划橡皮艇,摸黑偷渡前往台灣,其後被送往美國獲所謂「政治庇護」。
據《華爾街日報》對其中3名青年逃犯(18至26歲)的報道指出,他們在着草前彼此互不認識,當時每人大約花1300美元來購買橡皮艇等裝備。
「轟動一時」的12逃犯偷渡案,也發生在2020年~
12名潛逃離港的港人非法入境內地被廣東海警截獲。圖為去年,涉案部分人在深圳刑滿出獄後移交香港,押到天水圍警署。(資料圖片)
「12逃犯」案中,6人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6人承認控罪。控方案情指出,潛逃計劃周詳,被告支付高達15萬元作為「潛逃費」。
事實上,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是暴徒偷渡離港的高峰期。
據了解,當時的偷渡費由數萬港元,飆升至50萬至100萬元不等,疫情下經水路偷渡成為首選路線,當中尤其以西貢、香港仔、筲箕灣等碼頭出發最為普遍。
由於這些碼頭經常都有釣魚客乘坐漁船往返南海水域,逃犯會假扮釣魚客混入其中,出到公海再登上接駁船再上往台灣的漁船。以漁船從香港水域到台灣約需36小時左右;若以18里的快艇則需18小時左右。
記者昨日到西貢水警基地了解,發現一部被扣查疑涉案的快艇,該艇裝上兩部引擎約共600匹馬力,最高航速可達至少20至30里,等同陸上時速近60公里或以上。
記者昨日到西貢水警基地了解,發現一部被扣查疑涉案的快艇。
縱觀上述偷渡客,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有案在身,部分人還在保釋期間。
保釋期間意圖潛逃,該怎麼判?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指出,若被告在保釋期間有意圖潛逃,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警方會盡快帶被告上庭,要求取消被告保釋,法庭聽取被告意見,若不接納並認為被告意圖潛逃證據充足,會即時取消擔保,還押被告直到下次上庭。
傅健慈續指若控方加控被告違反法庭保釋條件,一般會待被告的原有控罪裁決後,法庭再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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