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又出來「做妖」了
這幾天全港關注的大事,莫過於非法「初選」案的審訊。
非法初選案開審,16人拒認罪
其中,16人迄今仍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既然拒不認罪,控方惟有在庭上不厭其煩地陳辭,指控多名被告涉嫌顛覆的言行和主張。
控方昨日(8日)讀出開案陳辭,涵蓋7名不認罪被告在「初選」論壇、記者會等的言論,可謂劣跡斑斑:
時任公民黨黨魁、同案被告楊岳橋當時揚言,公民黨承諾在立法會否決政府每一個法案,「義無反顧咁樣對預算案投反對票」。
此外,時任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亦透露,在國安法實施後,曾游說歐洲議會推行「救生艇」計劃,旨在「協助」年輕港人。
後來鄭勝出「初選」混入區議會,按計劃出選立法會,因促請外國制裁港府被取消資格。至於報稱獨立的時任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則被指於記者會提出爭取立法會控制權。
黃之鋒等人輕佻旁聽,遭法官警告
值得關注的是,包括黃之鋒等6名已經認罪的被告(包括:黃之鋒、袁嘉蔚、岑敖暉、朱凱廸、吳敏兒、馮達浚),雖然並非這次受審的被告,他們獲准到庭旁聽,極不情願地與其他被告一同坐在犯人欄內,觀看整個庭審過程中的各位「戰友」的表現。
黃之鋒當日(7日)出庭時表現輕佻,他步入犯人欄時,主動與坐在前排的被告打招呼,聆訊期間多次與身旁的馮達浚、吳政亨及懲教人員交談。
看來在阿鋒心目中,自己似乎仍然是那個過往「叱咤風雲」的領袖。控方昨日讀出有關「墨落無悔」聲明書時,庭內螢幕展示了受審被告鄒家成在Facebook所發的帖文,黃之鋒隨即望向與他坐在同一排的鄒,並且情不自禁地「嘩嘩嘩!」,似乎有擾亂法庭藐視法官之嫌。
只是不知阿鋒如此嘩嘩,居心何在。或是深有同感,或是不屑一顧,或是嘲弄法庭,或是示好戰友,或是愧疚於心,或是悔不當初,或是不以為然。總之,七情上面的阿鋒,彼時彼刻的神態心境,或許只有阿鋒自己心知肚明。
其他幾人也是如此,當庭上播放吳政亨「三投三不投」的宣傳片時,袁嘉蔚一度忍俊不禁,馮達浚則跟着音樂節奏點頭。而在休庭期間,岑敖暉曾做手勢和口形,企圖與旁聽席的人士說話;吳敏兒亦向公眾席打心形手勢。
主審法官陳慶偉不得不特別在庭上善意提醒,黃之鋒等部分被告只是獲准到庭旁聽,且莊嚴的法庭並非社交聚會,更加不可能若過往肆無忌憚地非法聚集,忠告一干人若干擾到法庭聆訊,或會把他們請到其他地方,甚至取消其旁聽的資格,叫他們務必要安分守己,切勿濫用權利。
阿鋒在法官的警誡下,似乎老實了許多,之後亦未敢造次,老老實實地坐在犯人欄聽審。看來經過兩年的牢獄生涯,阿鋒或多或少對法律法庭也能夠心存敬畏,知所進退。看來必要的監牢懲戒確實能夠發揮到實際效用,畢竟,沒有人願意失去自由吃牢飯。
黃之鋒案底纍纍
黃之鋒已判刑之三案刑期合共為27個半月。數數手指,現年已經26歲半的黃之鋒坐牢已經超過兩年,似乎很快就能重獲自由。不過他也有自知之明,早前哀歎可能出來時已經30幾歲了。畢竟已經開審的「初選案」,因為事關國家安全,即便是他已經認罪,恐怕也難逃法律懲處。早知如今又何必當初呢!
阿鋒雖然年紀輕輕,就已經兩度入獄且案底纍纍。雖然家人一早已經沽出海怡半島的私宅,舉家攜款移民澳洲,似乎在為阿鋒出獄後的後半生鋪路。
不過據香港一位術數師早前把脈卜算,觀乎黃面相,發現其下顎尖瘦難看,三尖八角,而有這種面相的人通常缺乏話語權、話唔到事,晚年生活更可能會過得淒慘呢。
任何人均沒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權
庭內風波不止,庭外這幾日也是暗潮湧動,開審當日(7日),先是有惡名昭著的反中亂港組織社民連在庭外大聲叫囂,後有一群所謂 「旁聽師」排隊入內聽審,在控方發言期間叫喊,妄圖干擾審訊。
昨日(8日)下午1時許,執法部門接報,指西九龍法院1樓一幅約2米乘5米的玻璃幕牆破裂,惟沒有粉碎,附近遺下懷疑BB彈。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表示,對事件深表關注,強烈譴責任何企圖破壞或干擾司法機構妥善執行司法程序的暴力行為。
而在海外,更有美國國會有關機構和議員發表涉港謬論,妄議特區法院審理47人初選案,用心險惡。
但正如香港各界的堅定表態,法治是香港特區繁榮的基石,亦是「一國兩制」得以成功落實的基本元素、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支撐。任何人均沒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權,反中亂港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編輯:fanz
審校:裘真
參考資料:大公文匯全媒體、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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