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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届松源人民不行,这届彩山村民不行

客家搜 客家搜 2018-11-15


从松源发生征地纷争事件到昨天,在沸沸扬扬的网络舆论声讨下,红色苏区松源镇府终于出台了一份《松源镇圩镇扩容建设用地项目征拆工作情况通报》。



通读整个通报内容,我们只看到更多的官话套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套话,全文意思是彩山村民误解了,网上民众误解了,这届松源人民真的不行,这届彩山村民不行。



在整个项目拆迁工作情况介绍中,松源镇府特别强调了,整个圩镇扩容建设用地项目位于彩山村,项目涉征彩山村第一至第七生产队264户,总面积184亩;涉拆6座房屋30户,总占地面积2277.3814平方米。


我们的质疑如下:


熟悉松源的人都很清楚,松源圩镇周边不少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和劣质旱地,老街大片破旧店铺和已废弃农机厂地更是可供开发宝地,为什么不去开发,偏偏选中了彩山段这块松源最优质的一级水田?


整个彩山村人的农耕地主要集中在彩山段,农田面积总共有600亩左右,人均大概2分多一些,不到三分田耕地面积,原本是属于国务院规定的耕地红线的基本农田,之前也一直挂着农田保护区的牌子。


但是,由于这塅田毗邻松源圩镇,与占用良田兴建的镇政府隔河相望,因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这塅田变成了谁都想宰割的的一块肥肉,这些年来,这塅田被巧立名目,自北向南蚕食,先后建起了一栋栋楼房、店铺,酒楼,烟草公司等等,600多亩田已累计被毁去了200多亩。(这里补充一句,据村民反映,在前几年村干部勾结下,强行将水田,最低竟达25元一平方的贱价卖给镇府搞房地产)


这次如果规划再被征收184亩,彩山村人剩余多少可耕种的水田?以如此之低价格下,失地的农民拿什么来生存?想到这里,真让人不寒而栗。


至于政府说的,征地丈量147户,拆迁签约22户,进展有序有效推进,顺利的问题,已签村民强调是在压力下签的。至于什么压力,大家可想而知。


关于是征收补偿标准过低问题


松源镇府强调:该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梅县区府[2015]3号文《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征收土地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我们的质疑如下:


首先,我们来说一些已经被征水田的补偿基本事实。出入可能有偏差,相信偏差不会太远。


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彩山村村干部得力运作下,官商勾结,松源镇政府以每平方米最低25元,平均50-60元价格,用逐步蚕食的方法强征彩山村一级良田200多亩,用于房地产开发彩山村民耕种地一大半都被干部(政府)分批次征回去了,村民心己凉一半,苦往心里吞。


跟着,我们再来看看这两天网上流传的梅县区征收土地相关补偿标准:



按照这个标准,松源区这次被强征的一级水田,土地补偿费才:24590元/亩,安置补助费:20656元/亩,青苗(鱼)补偿费:1230元元/亩,总计:46476元/亩。也就是说,一亩667平米的良田,46476元一次性买断,平均一平方69.68元,就这样征收到了农民祖祖辈辈耕作的保命田。


我们不禁要追问:该补偿标准是谁定的,制定的科学根据是什么?有没有进行调查研究?定补偿标准的时候有没有跟农民讨论协商?该补偿标准是否太低,是不是已经损害了农民利益?这样的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有多少农民能够服从?


国家从2008年开始,印制4万亿人民币,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人民币也在快速贬值,据中国经济网报道,30年前的100元,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十元。


对农民来说,二十年前如果有100元钱,能够花10天,现在100元钱,一次购物就可以花完了。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国民收入和消费到小康发展阶段。


广东省委书记于今年3月6日在北京表示,要让粤东粤西粤北2000多个贫困村“一步到位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实现彻底脱贫。文章见《广东将让粤东西北2千多贫困村一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网友也可以在百度上搜索。


这样拿着尚方宝剑、低价征收彩山村民的做法,能让彩山村一步到位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吗?


关于工作人员是否违规违纪问题


松源镇强调: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分五个征地组和一个拆迁组,工作人员针对各自的任务对象,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讲解、丈量等工作,没有出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我们的质疑如下:


为什么做了这么多工作,村民反对意见还是如此之大?最终搞出个6.19事件来?


彩山村民集体敲锣打鼓、扛保良田大旗插田中央,真的是政策宣讲做到位,合理合情解释了?彩山村民真的那么不通情达理吗?


为什么有农户在说补偿标准不一致,存在违规的暗箱操作,有村民强调,工作人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各个击破。


有村民投诉,征收过程中的各种恐吓、欺压,逐个击破,个别承诺价格不变,多量土地法,种种不择手段,难道这些投诉是村民无中生有?


强行征用村民生存良田,能彻底解决问题吗?


有关镇政府是否不顾群众反对强制征收问题


镇政府的答复是:镇党委政府严格按征地相关法律程序要求,向涉征的农户发放丈量通知书,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到丈量地进行丈量,不同意丈量的农户则继续做工作,在依照法律程序手续完备后再进行丈量。


我们的质疑如下:


先来看看村民收到的通知单。



这个通知单,我们很清楚地可以看到有那么一句话: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配合丈量,则由征地有关部门丈量并案有关标准严格执行。这短短一句话,刺痛了村民的心。何况是村内留守的大部分是老人小孩


你松源镇政府说,“不同意丈量的农户则继续做工作,在依照法律程序手续完备后再进行丈量”,真的如此嘛?看看通知单,不配合就强行丈量,是否谁在说真话。



有关土地征收后农民生活无保障问题


松源镇这次通报最出人意料的就是这条,根据通报,松源镇强调:


根据该项目所执行的补偿标准,农民除获得征收土地、地面构筑等附着物、征收土地留用地货币补偿外,镇党委政府还将为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我们的质疑:


真是出乎意料之外,真还是假?毕竟这样的承诺我们见多了。


我们不禁要质疑:所谓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符合养老保险的条件标准又是什么,由谁来定,年纪、条件等未达到和年轻一点的农民又有什么后续保障安置、生活的出路有没有指明?


请明确告知村民。


有关镇政府是否存在官商勾结、水田建商品房问题


松源镇政府是这样答复的:

松原镇作为省定中心镇之一,为加快推进中心镇的“六个一”项目建设步伐,推动中心镇扩容提质,根据区统一部署,实施圩镇扩容提质。该项目所征收的地块是圩镇扩容的储备用地,待征收完成后将土地进行挂牌,再由摘牌单位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建设。不存在官商勾结、水田建商品房问题。


我们的质疑如下:

1、根据梅州是人民政府办文件通知要求,从2017年至2020年,在全市中心镇及部分建制镇大力实施以“修编一个能落地的规划、储备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完善一批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个绿色宜居的住宅小区、打造一条聚人气的特色商业街、建成一个便民利商的政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建设。


其中对储备一批城镇建设用地,这一条,特别强调:贯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地试点、三旧改造等政策,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针对这一条,松源镇做到了吗?旧城镇改造,低丘缓坡地试点,松源镇府先用了没?文件也没要求一定要征收一级良田,国家基本农田来进行储备松源镇城镇建设用地。


再有,政府要建设新农村,农民是100%的支持,但建设绝不能牺牲广大村民的利益来一味的追求大发展、大跨步。


区区几万元买断村民一亩水田,不考虑农民未来和发展问题,不先解决好农民的出路问题,这样的政府合格不?


《人民日报》2015年2月13日发出一篇标题为:《一些贫者从暂时贫困走向跨代贫穷》文章,具体链接为: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5/0123/c1004-26435980.html,文章在公开承认改革开放造成了严重的贫富差距,,公开承认改革弊端的同事,还特别强调:如果城镇化后失地的农民没有长远的保障,如果多数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的状况没有根本性的好转,如果再不将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老百姓,如果财富还是源源不断地往极少数人和国外输送,如果基尼系数仍旧维持在高位甚至持续升高,如果还坚持“杀开一条血路”,如果再不问姓资姓社……这样的改革还能维持多久?


松源镇政府这次通报,典型的在其位不仅不谋其政,反而把责任推的干干净净做法。


中-纪-委-监-察-部公号于今天(06-24)上午发出一篇名为《巡察组到你们乡了吗?已巡察乡镇党委占全国57.9%》,大家可以点击进去阅读。


文章说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动省区市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要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把责任落实到基层。


相信巡察组也会到松源,进驻彩山社区,彩山村民的问题相信最终能反映到上面,并得到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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