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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松源彩山村民集体到市、区府上访,反映镇府强征及前任村书记违法行为

客家搜 客家搜 2018-09-27

---编者按


没有国,那有家;没有村,那有家?


村都没了,家缘何在?


......松源圩镇扩容地产建设,一纸公告就是征收郑山184亩基本农田。


......彩山村委会,一份份低贱长租合同,经过几年暗无天日掩藏,赤裸裸地摆放在村民面前。


......又是圩镇扩容,又是客家特色小镇、商业街,连郑山下众山都不放过,要征收来搞森林公园。


......砖厂、医院、果园、煤气站、未来的商业街、客家小镇,梅县区松源镇彩山村新农村建设,搞得真是红红火火啊,按照山区新农村建设来说,算是顶呱呱的数一数二的超级村了。郑山村民应该十分发达和富有的啦!


......不过这一切跟郑山(彩山村)村民无关!!!


这一切真的跟郑山人(彩山村民)屁关系都没有啊!!!田地、山林、旱地一块块被低价买断征收、被低价贱租,长期包租,甚至连彩山小学也被占用了。


郑山村账目上每年寥寥无几的几万收入,村民穷的更穷了,村里每年的老人补贴、彩山学子奖励金都得靠外出乡贤捐款捐助。


所谓的原中央苏区,梅县区松源镇郑山(彩山)村新农村建设呢?


无田无地无收入,郑山村民啊,那是比省定贫困村的村民还更贫困了。


所有的这一切折腾,那是肥了镇府,肥了当地土豪劣绅、肥了基层小苍蝇啊,彩山村委前后任书记那是赚得个盆满钵满啊,活得有滋有润啊。


松源镇圩镇扩容就是这样吞噬彩山村啊,革命老区彩山村新农村建设是这样建设的吗?


大家肯定会说,没有共产党哪有新中国,没有国那有我们美好的家?没有彩山革命先辈的努力,哪有彩山现在的好。


没错,多谢共产党,多谢新中国。我们才有今天法治环境,才能依法依规去寻求我们合法的诉求。


我们同样要饮水思源,没有郑山先辈祖宗们的努力,没有郑山村,那有我们今天自己的家!!!


郑山下清之公郑氏家族,500年前,万里迢迢,迁移到郑山下定居。


经过清之公后代,一代代人的抵御外侵,艰苦努力,郑氏宗族终于摇摇晃晃地站稳了脚跟,在松源这个山旮旯的盆地中心建起了一个村--郑山村,修建起了世界客都--梅州市最古老的建筑之一郑氏祠堂。


当然,也从此奠定了郑山下郑氏子民们的今天地盘,彩山村。


现在肥沃农田被大把大把地征,集体资产被大把大把地侵占和贪污,郑山村都快要没了,郑山村民的家缘何在?


忍了几十年的郑山村民再也不忍了!!!


8月28日清晨6点,该村留守、外出打工返乡的村民等一两百人自发联合起来,包租几部车,带着愤怒和委屈,从郑山总祠,当着郑氏祖宗面前出发,浩浩荡荡直奔梅城市政府信访办,准备向上级领导反映村民诉求以及当地存在的问题。


在该村某些村贼的严密监控下,车队来到隆文镇,就被以查驾驶证和行驶证为名截访滞留了2个小时,直到八点多才放行。(温馨提示:村民如发现警察参与拆迁和拦截上访,请拨打12389举报)


村民在和截访人员理论

村民在和截访人员理论


上午十点,郑山村民来到市政府面前抗议松源镇府强征基本农田、反对该村前任书记贪腐行为。




又经过一番诉求和折腾,郑山村民的诉求终于得到市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的接收。


据笔者了解,郑山村民集体上访诉求主要有两点


1、关于梅县松源镇彩山村基本农田征收问题;


2、关于前任村委书记在任期间,长年贪腐,内外勾结、“巧取豪夺”变相贱租集体资产,从中牟利的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


经过该村村民同意,笔者在此公开该村村民信访诉求如下:



控   诉   书

--关于梅县松源镇彩山村基本农田征收问题

 

致政府各级职能部门:

我们是广东省梅县松源镇彩山村村民,现我们怀着无比愤怒和无奈的心情向各级政府和领导控诉强征基本农田的相关事实,望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并予以纠正,保护村民的生存权利。

一、基本情况和事情经过:

彩山村村民的祖先自定居于梅县松源已有400多年的历史,在此期间在这为数不多的农田上辛勤耕作,抚育子孙,至今已有几千人。80年代初期根据政策进行责任田划分之时人均只有2-3分田,总面积约600多亩,是松源镇最好的水田,村民们就靠这极为稀缺的水田维持生活。80年代中期因地理环境优越、土地肥沃、水源充足、粮食产量高,政府将这片水田列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进行保护,并在村头(第一生产队)农田上竖立了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匾(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997年元月15日被梅县人民政府评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五好”先进管理区(证据:附件一)。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某些利益主体有意或无意地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由村头(第一生产队)移至村中(第四生产队),以达到非法征收、占有的目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基本农田不断被馋食,村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威胁。2016年4月26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16143号】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15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证据:附件二),同意梅州市政府上报的《关于审批梅州市梅县区201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其中该批复内容中包括松源镇彩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生产队)的农用地11.4526公顷(其中耕地10.61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2016年9月9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依据该批复发出【梅县区府公(2016)10号】征收土地公告(证据:附件三),之后又向各农户发出《丈量通知书》(证据:附件四),强行丈量征收村民基本农田,在此过程中与村民发生争执。村民们提出质疑:一、2016年4月26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16)143号】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15年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所指的“耕地”是否就是“基本农田”,如果不是,那么是否基层政府在申报征地和实施征地过程中存在欺上瞒下、隐瞒事实、混淆概念的现象。虽然“基本农田”属于“耕地”范围,但二者有质的不同,不能混为一谈,而且基本农田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二、政策、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三、村民的观点和诉求:

基本农田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坚决阻止非法征收基本农田的行为,坚决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条件。因此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彻底调查此次征收基本农田过程中是否存在欺上瞒下、隐瞒事实、混淆概念的现象,并予以纠正,给广大村民一个明白的说法。


此致

郑山全体村民




有关对彩山前任村委书记举报

 

 

尊敬的各级纪委:

 

我们是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彩山村的农民,我们现在举报我们村前任书记郑礼胜在任期间,长年贪腐,内外勾结、“巧取豪夺”变相贱租集体资产,从中牟利的违法、违规、违纪的问题。

郑礼胜担任23年彩山村委书记期间(目前已下台,继续担任村监委),违法将村民集体所有的众山、山田、旱地、村集体店面等以低价贱包,造成了巨额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侵害了彩山村集体利益。

 

包括如下:

 

1、未经彩山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许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法定的程序要求,内外勾结,擅自以低价出租彩山集体所有的乌泥坑荒山土地,出租期限:30年!,租用面积:14.6亩;租期:2005年-2034年12月,每年仅缴纳280.20元(等于每亩每年20元);

2、未经彩山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许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法定的程序要求,内外勾结,擅自低价续签彩山集体所有的乌泥坑种果土地延续合同的补充协议(原合同1986-2016,三十年),从2017年开始顺延30年。每亩每年30元,共23亩,每年需缴纳690元,签约期为:2012年6月10签;(后黄振南转承包给予林雪桂,每年15000元,租约34年,并一次性获利20年承包款30万元。)

3、未经彩山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许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法定的程序要求,内外勾结,擅自低价外租彩山集体所有的乌泥坑妹子坑光山承包种果养猪合同,面积为10亩,承包期限为30年(2009年6月1日-2039年5月),每年每亩20元,共十亩;

4、未经彩山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许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法定的程序要求,内外勾结,擅自以低价继续出租彩山村委原瓦厂地皮,租赁期30年;

5、未经彩山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许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法定的程序要求,内外勾结,低价签订800平方的合同外租彩山集体土地,实际长量面积高达三万8千多平方土地开办砖厂,造成集体土地资源流失和环境污染。而合同标示:前十年6500元/每年,后十年9500元/每年,租期:20年!

6、未经彩山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许可,严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法定的程序要求,内外勾结,擅自以低价300元一个月的租金,(实际店租1100左右)出租彩山村集体所有的商铺店面5间;

以上相关贱租行为,租赁合同均只盖彩山村委章,不签具体人负责人名字,均为前任彩山村委书记所为,郑礼胜在任期间,独断专横、擅做主张,利用内外勾结,低价贱租,进行利益输送,从中牟利,造成彩山村民集体资产损失严重。

作为村书记的郑礼胜,书记任前是村贫困户,担任村书记没几年,松源镇街有房有店面,县里买了套房,车也买了,被村里老百姓称之为“土豪暴发户”!!

为此,我们要求梅州市纪委调查彩山村书记贪腐行为。

另外,郑礼胜在任彩山村书记期间,还存在不作为包庇行为。

 

主要表现为:

 

1、多年来,彩山村灌溉基本农田的水圳数处被沿圳居民建房将水泥柱落到水圳,受此影响彩山村五、七、八、九、十居民小组村民无水插秧,致使村民郑增华等人因放水被车撞死,群众多次反映没有解决的慢作为、不作为的行为。彩山村相关村民,多次向郑礼胜反映过,一直都不给予解决,害了子孙后代。

2、当地的村民多次反映投诉在彩山村办砖厂的老板张海华,砖厂污染严重,侵吞大量土地,村委书记从不过问也不受理跟进解决。

3、,多年来,彩山村委存在村委账目不清,彩山村存在扶贫款、救济款、房屋倒塌建设补助款均多年未发放行为。

 

以上事实,均为郑礼胜23年彩山村委书记任内所为,目前其本人还在担任彩山村监委。郑礼胜为官一任,禄禄无为,卖山卖地卖集体资产,毁了水圳,毁了基本农田行为,我们要求梅州市纪委派出工作组,彻查以郑礼胜为首的前届村委集体贪腐行为。

 

全体彩山村民


28日中午2点半后,村民再次来到梅县区政府以及梅县区纪委面前,集体上访。废话不多,直接上图,有图有真相。



村民们表示,一定会继续争取到合理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希望各级领导部门,能够认真考虑村民们的合理合法诉求,给村民合理的答复。也希望村民们能依法依规地争取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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