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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闻被“双开”,涉及罪名十分“罕见”

客家搜 2018-09-27



7月26日,广东省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伟闻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伟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伟闻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多次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驾驶套牌车辆,违规办理并持有多张身份证件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私藏弹药,涉嫌非法私藏弹药犯罪。


黄伟闻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漠,贪欲膨胀,中饱私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多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伟闻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黄伟闻,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广东兴宁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梅州市平远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委书记,梅州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广东省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


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批黄伟闻“非法私藏弹药,涉嫌非法私藏弹药犯罪”。有记者注意到,这一罪名十分“罕见”。目前,仅有3人(涉及)。其中一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梁振林,其于2015年5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当时其被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非法持有弹药”;另一人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其被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2017年,其已被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等】



附黄伟闻简历

黄伟闻,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广东兴宁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0月任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干警;

1988年4月起历任共青团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广州市天青经济发展公司经理、天群科工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林和街和沙河街办事处主任;

2003年2月起历任梅州市平远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委书记;

2003年12月起历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

2013年4月起历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年11月至今任省地质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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