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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治污不力被问责!中山市原副市长贺振章今被“双开”!

客家搜 2018-09-27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7月31日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原副主席贺振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贺振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贺振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振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贺振章是于2018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据南粤清风)


翻阅资料发现,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中山市政府对城市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重视不足,治污设施未发挥应有作用,规划落实执行不力,水环境未得到改善。城市污水管网重建轻管、建设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河涌污染,火炬开发区未完成支管和支管到户的建设任务,生活污水通过原有管道直排,造成河涌污染,火炬开发区决策失误、仓促启动临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造成政府财政资金浪费。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中山市政协副主席贺振章(时任中山市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贺振章简历


  贺振章,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中山南朗人,大学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0月起,历任中国农科院技术员、共青团中山市委办事员、科员、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6年9月至1999年9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副书记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任中山市坦洲镇镇长


  2002年7月至2005年1月,任中山市东凤镇党委书记


  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任中山市委副秘书长


  2007年3月至2012年1月,任中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任中山市副市长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中山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广东反腐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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